公务员考试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13|回复: 0

2013年辽宁公务员申论模拟试卷(七)

[复制链接]

63万

主题

63万

帖子

190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07629
发表于 2017-6-27 23:5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包括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两部分。总时间为150分钟,建议阅读材料时间为40分钟,作答时间为110分钟,总分100分。
    2.第一题和第四题要求所有考生必须作答。第二题仅限报考行政执法类、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职位的考生作答。第三题仅限包括省级(含副省级)以上综合管理类职位的考生作答。
    二、给定资料
    1.2009年2月17日,新疆阿勒泰地区廉政网公开千余名领导干部的财产申报,凡是法律允许、不属于个人隐私的全部向社会公开。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新疆阿勒泰地区官员财产申报终于“亮相”!
    参加首次官员财产申报的共1054人,其中包括现任正、副县级干部,即阿勒泰地区管辖的六县一市四套班子、喀纳斯景区管委会及地直机关县(处)级干部;退休3年以内的正、副县级干部;还有在公安、工商、税务、交通、城建等部门中掌有实权的科级干部。
    据阿勒泰地区纪委书记吴伟平透露,首次公开的千余名官员财产申报,其中县(处)级干部申报率为98.97%,科级干部申报率为100%。未发生无故拒不申报现象。
    新疆阿勒泰首次公开千余名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社会各界给予了极大关注,相关部门采取了极其审慎的态度:1月12日至1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检委派调研组赴阿勒泰,对于部财产申报展开专题调研。调研组采取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形式,分别与地区厅、县、科级干部近百人进行调研。据调研组反馈,领导干部普遍对阿勒泰地区试行财产申报表示支持和理解。从申报率也可以看出,绝大多数领导干部以实际行动支持财产申报。
    据有关人士透露,首次财产申报质量较高,尤其是秘密申报部分。所有领导干部对其任职以来的全部家庭财产进行了申报。规定中要求申报的,如汽车、住房等动产、不动产,股票、证券等理财产品,由遗产继承、赠与等形式获得的财产,债权债务以及个人的银行存款等7项内容均进行了申报。
    阿勒泰这项被称为“阳光法案”的于部财产申报制度缘起于2008年5月。当时,阿勒泰地区纪委、监察局和预防腐败办公室联合出台了《关于县(处)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的规定(试行)》。宣布从2009年1月1日起,阿勒泰地区将在全国率先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规定一出台,就让地处西部边陲的阿勒泰纪委站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媒体认为,官员财产申报是反腐败的核心环节。阿勒泰先行一步,尖刀刺向了腐败的心脏。不过,在一片赞许声中,也有人心存疑虑:在目前情况下,执行起来难度极大,该制度最终会流产。
    新年伊始,阿勒泰地区廉政网上公开新提拔任命的55名县(处)级干部初任申报。随即就有网友跟帖,对“收礼”申报一栏全部为“无”提出质疑:在当今腐败无孔不入的大背景下,这样的结果可信吗?
    廉政网上公开的近千名官员财产申报,在“收礼”一栏中仍然出现申报为“无”。吴伟平把这种情况称之为“零申报”。
    对于“零申报”现象怎么看?
    吴伟平认为,要求申报的“收礼”不是一般意义上亲友之问的礼尚往来。纪检监察机关规范的是干部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的“收礼”行为。因此,要求干部申报的所谓“收礼”,实际上是刑法意义上的受贿和准受贿行为。
    既然是“零申报”,这条规定还有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吗?
    吴伟平强调,设计申报“收礼”本身,不是为了让其“自首”,而是让其“自律”。不是为了反腐败多抓几个贪官,而是预防腐败少出几个腐败官员,是对领导干部起到警示和威慑作用。
    对此,阿勒泰地委党校高级讲师熊广平也认为,财产申报作为“终极反腐”制度,其重要意义是预防腐败,是使官员不想和不能腐败。当官员在“收礼”为“零申报”时,他既是对纪检机关,也是对社会、对人民、对自己的廉政承诺和宣誓,并且也加大了申报人的道德风险,让申报人警钟长鸣,时时刻刻提醒自己。
    应该相信,绝大多数领导干部是廉洁自律的。“零申报”就是没有“收礼”,有问题的毕竟是少数。当然,也不排除个别人有问题没有申报,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逃避监督和制裁,这种瞒报行为将在“事发”后作为“加重情节”予以严惩。
    阿勒泰地区试行官员财产申报,采取了秘密申报和公开申报相结合的办法,即对财产申报内容实行“有限公开”。对此,有人认为其间存在着“绥靖”成分,至少在这一部分仍在逃避“阳光”照耀……
    吴伟平表示,财产申报如果能够一步到位“无限公开”,固然是理想化的结局,但并不符合国情和现实。目前试行财产申报的目的在于,让领导干部从心理层面逐渐接受,尝试为在更广范围内实行财产申报积累实践经验。财产申报必将经过从无到有,从秘密申报和公开申报相结合,有限公开最终将过渡到无限公开,从区域试点到全国推行。
    2.领导干部本人及配偶子女的房子、车子等财产状况一直备受群众关注。浙江省慈溪市700余名副局(镇)以上领导干部纷纷在本单位的政务公开栏中,公布各自“廉情隐私”,引来很多群众驻足观看。
    慈溪市2008年开始实施领导干部廉情公示制,公示对象为全市所有现职副局(镇)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公示内容包括: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私家车拥有情况;家庭成员出国(境)求学(定居)、经商办企业情况;有否借婚丧嫁娶之机大操大办、收受钱财以及参与赌博;有否利用职权职务便利或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以及特定关系人牟取利益,等等。
    所有信息由于部本人按表格要求逐项填写,经本人所在的党组织审核后公示,再由本单位员工进行无记名投票检测其真实性,如有1/3以上的票数指出其不属实,慈溪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将组成调查组对公示内容进行调查。如发现公示内容作假,将对干部本人作出党纪处分甚至撤职,如对真实情况有所隐瞒,会在今后的干部晋升中作为评判标准。
    据慈溪市纪委常委、党风室主任杨智峰介绍,领导干部“廉情隐私”公示一般每年组织一次,时间不少于3天。
    3.浙江慈溪市近日公示副局级和局级官员财产状况,据调查,当地大多数官员有两套房两辆车,慈溪市政府工作人员对此回应称,慈溪市的[url=]公务员[/url]平均年薪有8万元左右,当地还有很多人家都经营自己的企业,这是一种正常现象。
    范伟明在央视东方时空节目中表示,他的一辆车是2004年的时候买的,还有一辆车是2009年1月份刚刚买的POL01.4,2004年那一辆车是宝来车,现在基本上作为工作用车了。他表示,他工作将近二十年了,两夫妻都有正当工作的,应该差不多(买得起两辆车)。他买第一辆车的时候是借款的。
    在廉情公示表中可以看到,几乎所有的官员都有私家车,车型都是中高档,一般价格在10万到30万之间,有的还有两辆车。慈溪市委工作人员对此表示,现在私家车比较普及,不光是官员,他们单位里很多|普通的员工,家里面现在也都是有房有车的,这应该是一种正常的现象。
    慈溪团市委副书记李胜表示,“比如说我们其中一个同事,她爸妈是办企业的。那么她开着一辆奥迪,I大家可以理解的。这个奥迪并不一定说是她怎么不正当或者不合法的收人得来的。”
    慈溪市政府的工作人员介绍说,慈溪经济比较发达,平均每4个家庭就有一个家庭拥有小轿车,而慈I溪市的公务员平均年薪有8万元左右,这样的工资水平有能力购买一辆私家车,另外慈溪有很多人家都经营自己的企业,一些官员的家属也不例外。因此有个别官员的私家车比较豪华,在他看来这样的情况也很正常。
    4.记者2009年2月13日从南京市纪委获悉,此前被免职的南京江宁区原房产管理局局长周久耕因涉嫌严重违纪,已被江宁区纪委立案调查。
    2008年年底,周久耕因擅自对媒体发表不当言论产生不良影响,以及用公款购买高档香烟的奢侈消费行为,被江宁区免去房产管理局局长职务。
    对网上反映的其他问题,纪检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调查,从中发现了周久耕涉嫌违纪的疑点和线索,并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核查。近日,核查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初步掌握了其涉嫌严重违纪的证据,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江宁区纪委决定,对涉嫌严重违纪的周久耕进行立案调查。
    5.近日,一个网名为“081209”的网友在某网站发布了几张消费清单的图片,并称清单是浙江某县级市审计局一名韦姓局长消费的清单,总价值7000多元。通过搜索引擎,网友找出签字的是浙江东阳市审计局局长。
    据初步核实,东阳市审计局用公款娱乐情况属实。东阳市委市政府决定:由韦俊图本人支付消费款项(韦本人已将款项上交市纪检监察部门)。东阳市委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已决定对该市审计局长韦俊图公款娱乐一事进行立案调查。
    6.据《南方都市报92008年3月13日报道,“两会”期问,全国政协委员、北大国际关系学院副院长贾庆国建议,政府应该把外逃贪官的人身资料和犯罪情况,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向国际社会公布,加大对外逃贪官的追惩力度。
    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职务犯罪预防处副处长、博士后许道敏对此表示:“对于确实构成犯罪的官员,公布其犯罪资料是可行的。问题在于我们如何判断一个外逃官员是否犯罪,即便他已经被立案侦查,也只是犯罪嫌疑人。公布犯罪资料只能在法院做出有罪判决之后进行。”
    许道敏还说:“我看到一些国内的媒体转引境外一些互联网上的资料,称我国每年有数千人因职务犯罪逃到国外,有的说一年有3000多人。这与我所了解的相差很大,我印象当中目前确认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人员总共也不足其1/10,当然准确的数据要以权威机关公布为准。这么大的数据差距,恐怕是把犯罪潜逃和潜逃出境两个概念混淆了,以讹传讹。”
    7.尽管我国已建立了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制度,但由于该制度体系目前只限于组织系统内部监督,缺乏应有的公开透明,不仅容易使申报流于形式,而且还有可能成为一些贪官弄虚作假的护身符。当前,我们应亟待通过立法的形式,增强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权威性,将官员财产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以便能及时发现官员的贪渎行为,并适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8.不久前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刑法进行了修改,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最高刑由5年有期徒刑提高到10年。网民对这一做法纷纷表示赞同,期待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成为贪官的真正梦魇,但也有少数网民担心翻番变十年的刑期也不一定能治好贪官的“健忘症”。
    碧翰烽:贪污腐败之所以难以查处,除了贪官织就的强大的关系网外,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司法查处的难度很大,成本很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本来可以成为打击贪官的有力武器,但由于其最高刑期只有五年,很多贪官钻法律的空子,把凡是说不清、道不明的个人财产,都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这个“筐”里装。此次刑法修正案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最高刑由五年提高到十年,贪官们该醒一醒了,如果你们仍然不开口,将面临最高刑十年的处罚。
    张继伟:这次刑法修改只是加了刑期,“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主体还是局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并不包括其近亲属和关系密切人。今后会不会出现贪官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不放在自己的名下,而是放在其近亲属和关系密切人的名下,从而逃避法律制裁的情况?
    哈哈镜:随着我国法治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反腐倡廉的力度不断加强,贪官贪污受贿的手段也会越来越“高明”,因此有必要借鉴其他国家反腐的成功经验,取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国家工作人员凡不能说明其财产合法来源的,直接推定为贪污或受贿罪,以堵塞法律的漏洞。
    我的小敏敏:如果防腐的“硬件”制度不能得到系统化健全,预防腐败在很大程度上就只能寄希望于官员个人的自律,而惩治腐败只能靠对一个又一个个案的处理。不幸的是,这早已经被实践反复证明是不可靠的。各种腐败个案“前腐后继”的不断上演,便是例证。所以,推进和落实遏制腐败的制度化机制,才是治本之策。
    9.近日,某位官员在面对记者关于“官员财产公示”的提问时,提议“先让老百姓公布财产”,得到了网友的积极“响应”,不少人都回帖在向楼主学习,晒出自己的个人财产收入,并呼吁官员们快快跟上。
    10.韩国政府2008年4月24日公布的一份报告显示,包括总统李明博在内的103名政府高级官员平均资产达到22.8亿韩元(约合230万美元)。其中,李明博以354.7亿韩元(3560万美元)的资产高居榜首。
    11.财产申报制度在美国。
    官员有非法所得,将受到没收财产、丢官或判刑的处罚;有专门机关对官员财产申报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繁多的财产申报项目使官员不能隐瞒一点额外的收入……财产申报制度,即有关财产申报、登记和公布的制度,最早起源于230多年前的瑞典。早在1766年,瑞典公民就有权查看官员直到首相的纳税清单。以后,这个制度一直延续下来,并被世界许多国家借鉴,成为极具约束力的反腐机制,又被称为“阳光法”。
    美国在1965年就颁布了《政府官员及雇员道德操行准则》,对各类高级官员及其配偶、子女的财产申报作出规定。1978年,美国国会又颁布了《政府官员行为道德法》,对此问题进一步做出了全面而系统的规定,是世界上较完备的财产申报立法的代表之一。
    美国的财产申报制度主要从五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一是申报对象。该法规定,包括总统、副总统、国会所有议员、武装部队官员等在内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三部门俸级相当或超过16职的人员,均须申报财产。同时,财产申报不只限于申报者本人,还必须包括其配偶或受抚养的子女的有关情况。
    二是申报内容。获取收益,签订受益协议,接受馈赠、款待和谢礼,以及个人债权债务、买卖交易、社会兼职等情况,均须进行申报。具体内容包括:除政府以外的其他方面所获的收益;上年度所获价值超过100美元的红利、利息、租金和资本利润,以及从事贸易、商业、投资或产品收益获得的超过1000美元的资产利益;上年度从任何人处获得累计100美元以上的谢礼,除亲属外的任何方面累计价值达250美元以上的食宿、交通运输或款待方面的馈赠,以及除此之外累计价值达100美元以上的馈赠;上年度中从任何人处获得累计价值在250美元以上的赔偿和对任何债权人所负超过1万美元的全部债务;上年度价值超过1000美元的除私人住宅以外的不动产和股票、公债、商品期货交易及其他种类有价证券的买卖交易;本年内所担任过的公司、社会组织的官员、董事、合股人、代表、顾问等职务;以及就将来工作、在政府任职期间的休假情况、除政府外的前雇主继续支付工资情况以及继续参与前雇主关于雇员福利待遇的计划情况等而与他人订立的协议。
    三是申报时间。该法规定,首次任职者必须在任职30天内提交财产申报单,现任官员应在每年的5月15日前提交,卸职官员应在卸职后30天内提交,成为提名或选举候选人的在30天内或该年5月15日以前,最迟不得晚于选举前7天提交财产申报书。
    四是受理和审查申报机关。该法规定,总统、副总统、须经参议院同意任命的官员和雇员以及公共机构官员应向廉政公署提交申报书,其他行政人员向供职机构提交;联邦参、众议员及其候选人,与须申报财产的参、众议员职员,分别向两院秘书提交;司法官员和雇员向司法会议下设的司法廉政委员会提交。同时还规定,除非在国家安全部门工作或其他不宜暴露身份的官员外,受理申报机关均须将财产申报资料公开,供大众查阅复印,以便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审查和对申报中违法情况的处理。该法规定,审查机关在接受申报后应进行严格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应提交者是否均已提交,应填报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申报书是否遵守了相应的法律和条例等。若审查机关认为须提供附加情况或认为申报有不遵守法律的行为,可要求申报人采取一切必要的纠正措施;对财产申报有违法行为(如不提交申报书、伪造申报书或不据实申报而有非法所得财产等)的任何个人可采取任何相应的人事或其他方面措施,促其依规办理,司法部长可提出民事诉讼,处以5000美元以下的民事罚款;若发现公职人员有非法所得财产,有关机关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做出剥夺非法财产、归还不合法取得的财产,降职、削职或令其辞职,按贪污贿赂罪论处等处理。
    美国的财产申报制度主要有两大作用:一是早期预警作用,二是后期纠偏、惩处作用。即在明知有贪污贿赂行为而不能取得证据时,非法收入本身即可作为起诉的根据,因而成为反腐败的一条重要防线。制度实施后,美国受处理的大小官员不计其数,其中反响最大的是众议院议长赖特违反道德法规案。1989年,赖特因在过去十年中先后69次违反国会对议员财产收入的法规而被迫辞职。其违规的主要事实:一是不适当地接受了一位“对立法有直接兴趣者”、名叫马立克的房地产开发商的馈赠。在过去几年中,马立克以支付赖特夫人工资的方式向赖特夫妇提供了累计价值14万多美元的馈赠,如免费居住马立克为其提供的两套房屋而免付房租3.1万美元,赖特夫人因与马立克的“雇佣关系”,免费使用轿车一辆而免付使用费、维修费1.9万美元,提供薪金7.2万美元等。二是赖特绕过有关议员演讲费收入的规定,用出版书籍的方法获取稿酬5万美元且没有进行申报。为了查清赖特的问题,众议院道德委员会进行了历时10个月、耗资150万美元的调查。1989年5月,赖特被迫辞去众议院议长职务。尽管在他担任议长期间的众议院被认为是工作效率最高的少有的几届国会之一,但因其“玷污了国会的声誉”而受到全国上下的一片指责。
    三、作答要求
    1.新疆阿勒泰市和浙江慈溪市分别尝试实施了官员财产制度,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请根据“给定材料”概述所存在的问题。(20分)要求:紧扣给定资料,全面,有条理,不必写成文章,不超过300字。
    2.本题仅限报考行政执法类、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职位的考生作答:(1)“给定材料3”中,慈溪市的工作人员认为官员普遍有车有房是正常现象,请给出你对慈溪市官员的财产状况的看法。(20分)要求:观点明确,分析恰当,不超过200字。(2)贪官外逃屡见报端,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可以对遏制贪官外逃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还需要有其他制度的支持,你认为还需要从哪些方面努力,请谈谈你的见解。(20分)要求:观点明确,分析恰当,条理清楚,不超过400字。
    3.本题仅供报考省级(含副省级)以上综合管理类职位的考生作答:(1)“给定材料8”是网友关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一些意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于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实施有什么意义?请谈谈你的见解。要求:观点明确,分析恰当,条理清楚,不超过300字。(20分)(2)“给定材料4、5”中,给出了两个官员经网民曝光后得到处理的事例,网络在官员财产申报中可以起到很大的作用,也会有一些问题。请对此进行分析,并对规范网络监督,提出你的见解。(20分)要求:条理清楚,表达简明,不超过400字。
    4.美国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对于我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建立也有一定的借鉴作用,请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我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建立,提出你的意见。请联系“给定资料”,整理自己的思考,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40分)要求:
    (1)观点明确,内容充实,结构完整,语言生动流畅。
    (2)报考省级(含副省级)以上综合管理类职位的考生,要深入思考,紧密结合“给定资料”所反映的问题,写一篇视野开阔、见解深刻的文章。
    (3)报考行政执法类、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职位的考生,可结合“给定资料”中所反映的一个主要问题,写一篇见解比较深刻的文章。    【相关素材链接】
    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变迁
    户籍法律制度是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搜集、确认、登记有关公民身份、亲属关系以及法定住址等公民人口基本信息的法律制度,通常只具有管理、统计等服务性的社会职能。历代的执政者为了准确掌握人民的基本情况,以便于制订正确的统治政策,都非常注重搜集户籍资料,如汉代的萧何、宋代的王安石、明代的张居正等。
    户籍制度并不必然带有强制的色彩,多数时期,老百姓的迁徙一般不会受到制度的阻拦。当然,中国也有过限制自由迁徙和强制迁徙的历史。如明太祖朱元璋被称为中国历朝最想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的皇帝。而明朝末年的战乱导致四川人口锐减之后,清朝初年朝廷曾采用武力手段进行“两湖填四川”,将两省的人口强行迁入四川。
    但是在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社会先后出现了一系列的强制措施,构成了以计划经济为核心特征的国家对社会生活的全面控制。户籍制度作为这个全面控制的一个组成部分,逐渐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和其他的强制措施互相支撑、互为因果。国家利用户籍制度规定了每个公民“应当”居住生活的地区,强制取消了公民的迁徙自由,将公民的迁徙置于国家的严密掌控之下。
    中国户籍管理制度的变化大致可分为1958年以前的自由迁徙期、1958~1978年的严格控制期、1978年以后的半开放期三个阶段。
    建国初期至1958年以前,中国没有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人们可以自由迁徙,公民在城市间、城乡间的迁徙基本上没有什么行政限制。
    1950年8月,公安部制订了《关于特种人口管理的暂行办法(草案)》。与国民政府时期的《户籍法》相比,这个管理办法的突出特点就是把社会治安作为户籍管理的重点。户籍由过去归内政部及地方政府管理转而交由公安部门管理。这个《办法》在全社会范围内建立起了严密的治安防范体系。制定《办法》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新政权缺乏管理城市的经验和足够的信息,需要借助户籍对城市的人口现状进行了解。
    在农村,随着土地改革的进行,户籍制度也同步建立起来。1954年,内政部、公安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通告,普遍建立起农村户口登记制度。农村户籍制度的重要特点是进行了阶级划分,区分了所谓地主、富农、中农、贫农和雇农。
    1955年8月,国务院在颁布《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的同时,还颁布了《市镇粮食定量供应暂行办法》,建立起了凭户口分配粮票并凭粮票与户口簿购买粮食的制度。此后,国务院及公安部又陆续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规定,将劳动用工、住房、医疗、教育、就业等公民的权益事务同户口性质相挂钩,进一步明确了以供应市、镇居民定量粮为标准划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二元户口管理体制。
    1958年1月9日,新中国颁布了第一部户籍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以后又颁布了一系列配套措施,确立一套较完整的户籍管理制度,它包括常住、暂住、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变更等7项人口登记制度。这个制度以法律形式对户口迁移作了极大的行政限制,对农村迁往城市、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小城市迁往大城市都严加控制,在城市与农村构筑了一道高墙,城乡分离的二元户籍制度正式确立,强制性成为户籍制度最根本的特点。
    这种户籍制度是国家在消费品严重短缺的情况下,所实行的与计划经济体制紧密相关的政策制度,是为了稳固新生的共和国政权,为了更高效地集中全社会的资源,提高全国人民组织化程度的户籍制度。
    自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国家的户籍制度逐年有所松动。1984年,中共中央发布了一号文件,允许务工、经商、办企业的农民自带口粮在城镇落户。1992年国务院发布政策,从1993年元旦起全国停止粮票流通,全国开放粮油市场。1994年国家又出台了取消户口按照-g品粮为标准划分农业尸口和非农业户口的“二元经济结构”,而以居住地和职业划分农业和非农业人口,以常住户口、暂住户口,寄住尸口三种管理形式为基础的登记制度,并逐步实现证件化管理的总体思路。与此同时,一些大中城市也相应出台配套改革措施,如上海、深圳分别采取蓝印户口制度吸引人才与资产。1998年8月,国务院发出了《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规定:①实行婴儿落户随户随母自愿的政策。对以往出生并要求在城市随父落户的未成年人,可逐步解决其在城市落户的问题,学龄前儿童应当优先解决。⑦放宽解决夫妻分居问题的户口政策。对已在投靠的配偶所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公民,应当根据自愿原则准予在该城市落户。③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身边无子女、需到城市投靠子女的公民,可以在其子女所在城市落户。④在城市投资兴办实业、购买商品房的公民及随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凡在城市有合法固定的住所,合法稳定的职业或者生活来源,已居住一定年限并符合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的,可准予在该城市落户。
    最近几年,相当一部分省市已经开始了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界限,探索建立城乡统一户口登记管理制度,逐步放宽大中城市户口迁移限制等户籍制度改革的探索,但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总体上仍然遵循1958年制定的《户口登记条例》,公民的迁徙自由仍无彻底的改观。特别是北京、广州、深圳等一些城市,仍然实行严格的户口管制。但有部分城市也在逐步地探索户籍新政,引起社会关注。
    上海现有常住人口约1900万,其中约600多万人没有上海户籍。改革开放30年来,上海先后在1994年、2002年、2004年三次调整户口迁移政策。2009年2月,被称为“上海第四次户籍制度改革”的上海户籍新政出台,广受关注。
    “新政”规定,持上海市居住证满七年,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七年,依法纳税,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无违法记录者,可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办法还规定,在上海市做出过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者在上海被评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时间及参保年限限制。政策试行期为三年。
    从户籍改革的历次探索来看,1994年上海开始规定买商品房可以办理蓝印户口,2002年推出居住证制度,当时文件承诺,办理“居住证”到一定时间符合条件的可以转本市户籍。到2008年,第一批办理居住证的已有6年,积累的期望开始转化为各种压力。比如,不少上海企业因不能解决进沪指标,影响了人才引进。在“两会”期间或者上海市领导到基层调研时,经常会有类似的提案或意见。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2008年上海市着手研究“居住证”转“户籍”的政策,实际上,有关部门已曾多次进行类似调研。
    上海的经济发展水平比较高,社会保障和其他的公共服务优于其他地区,所以希望入沪的人很多,这次只是规定是在上海就业和创业的这部分人。此外,上海还有为数不少的外来媳妇、历史上响应政府号召支内支边人员及他们的子女。如果户籍完全放开,上海需要解决“低保”和“经济适用房”或“廉租屋”的家庭将大量增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压力也将剧增,这里地方政府不得不考虑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
    (当然,对于其他人,上海以往也有相关的政策,并有严格的指标控制,在这次户籍新政尚未涉及。)户籍新政是户籍制度改革的一种形式,而最关键的问题,是要回归到户籍管理的本意。户籍管理本来有两个作用,一个是人口登记;二是人口管制,避免城市因人口承载压力过大影响发展。然而,现实地看,城乡二元结构使得户籍含金量非常高,户籍开始从本意转化为城市的福利制度安排的基础和城市社会保障的前提条件。户籍制度改革涉及就业、医疗、教育、福利等方面的利益调整和再分配,如果在相关配套措施没有落实之前匆忙改革,“户改”就极有可能成为一纸有名无实的空文(部分省市已有这方面的经验教训)。
    华东师范大学人口研究所副教授王大彝说,户籍彻底放开有一个前提,即社会保障基本统一,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全国大致均等。但由于当前中国城乡差别太大,我们的财政、医疗、教育等资源各地差别较大,而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均是由地方财政兜底解决,而各地都是以户籍为对象。放宽户口进入,对于社会保障水平较高的地区财政压力必然会凸显。所以,上海市目前就取消居住证制度一方面会增加户籍的压力,另一方面也不利于人口的管理。
    因此,改革方向是逐步减少附加在“户籍”上的各种福利,至少不应增加新的以户籍为前提的各种政策;同时,增加居住证人员享受市民的待遇,逐步缩小两者的差异,由于户籍改革不是一蹴而就,所以两证并存是必要的。户籍制度改革并不仅仅是就现有户籍管理制度做出的单方面调整,而是包含整个社会政策的根本性变革,其核心是打破城乡分割的社会政策和社会保障与服务体系。如果只是简单地改变户口性质本身,而不打破它所维持的就业、住房、教育、社会保障等“福利待遇链”,户籍改革就只能是形式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切实解决因户籍而产生的各种不公平问题,就应直接改革需要户口迁移制度保护的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各种福利制度本身。把隐藏在户口之后的劳动、人事、教育、医疗与社会保障等诸多社会福利与户口脱钩。上海户籍新政之所以引起多方普遍关注,在于更深层次的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新都网

GMT+8, 2024-6-26 23:29 , Processed in 0.079634 second(s), 8 queries , Win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