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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模拟题[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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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5 23:49: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案例分析题
    1.1997年12月8日 李某因殴打他人受到县公局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并被裁决赔偿受害人医疗费504元。李某在接到县公安局送达的行政处罚裁决后 既未申请复议 又不履行决义务。为此
    县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6条规定
    于1998年1月5日以李某拒不执行处罚裁决为由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5天的治安处罚。李某未交保证金 亦未提供担保人
    县公安局于1998年1月10日对李某执行拘留。李某当即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 认为是公安局对他作出的第一次行政处罚过重
    第二次拘留程序不合法 要求复议机关改变第一次处罚 减少罚款数额;撤销第二次拘留处罚。问:
    1)市公安局对李某的复议请求(即改变第一次处罚 减少罚款数额)应否受理?李某能否就第一次行政处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县公安局对李某又处以行政拘留是否合法?市公安局应做出何种复议决定?
    友情提醒您,先做题目再对答案
    一、案例分析题
    1.1)市公安局对李某的第一项复议请求不应受理 因为李某已丧失对县公安局行政罚款的复议申请权。根据行政复议的有关规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15日内提出。本案中李某在1997年12月8日接到县公安局对他作出的罚款的行政处罚后
    到1999年1月10日才提出复议请求 显然已经超过复议申请期限 因此市公安局不应再受理他的第一项复议请求。同时
    李某也丧失了对该处罚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2)县公安局对李某又处以行政拘留是合法的 市公安局应做出维持的复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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