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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家公务员行测之常识判断每日一练(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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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5 23:47: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行政复议是监督行政的一种制度化、规范化的( ),也是国家行政机关系统内部为依法行政而进行自我约束 的重要机制。
    A.行政裁决行为 B.行政救济行为 C.行政监督行为 D.行政审查行为
    2.《[url=]公务员[/url]法》对公务员的范围重新做了界定,根据规定公务员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中属于公务员最本质的 特征是( )。
    A.依法履行公职 B.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C.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D.公务员的职务行为受法律保护
    3.我国《刑法》规定的“在我国领域内犯罪”是指( )。
    A.受害人居住在我国领域内
    B.犯罪人居住在我国领域内
    C.犯罪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领域内
    D.受害人与犯罪人均居住在我国领域内
    4.下列属于犯罪中止的是( )。
    A.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犯罪未发生
    B.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C.在犯罪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结果未发生
    D.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了工具,但没有着手实施犯罪
    5.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但不得采取的措施是( )。
    A.罚款 B.警告 C.吊销营业执照 D.行政拘留
    答案:
    1、C。解析:行政复议,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根据行政相对人的请求,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行政复议是监督行政的一种重要形式,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活动进行监督的一种制度化、规范化的表现,是行政机关系统内部为依法行政而进行自我纠正错误的重要法律制度。
    2、A。解析:《公务员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担负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其中依法履行公职是公务员最本质的特征。
    3、C。解析:《刑法》第6条第3款规定:“犯罪的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4、B。解析: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所以,B属于犯罪中止。
    5、D。解析:《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能采取此行政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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