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32|回复: 0

公共基础知识考点:法律事实之法律行为解析

[复制链接]

63万

主题

63万

帖子

190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07629
发表于 2017-6-6 11:38: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华图教育网整理了2017公共基础知识题库及答案、公共基础知识模拟题、公共基础知识练习题等,希望帮助考生快速顺利的掌握2017公共基础知识相关考点。
    公共基础知识考点:法律事实之法律行为解析
    在学习过程中,经常能发现一些同学对有些题不知所措,比如这道题:
    下列构成法律行为的是:
    A.甲对所种果树之果实的收获行为
    B.甲入乙果园擅自摘取果实的行为
    C.甲为避免乙的果实受损而擅入乙果园所为的摘取行为
    D.甲与乙约定以一定报酬为条件由甲帮乙收果实的行为
    很多同学对于这道题无从下手,很难选择。那么今天就给大家讲解下这道题的答题思路。
    一、厘清基本法律概念
    这道题之所以很多同学不知道怎么做,原因在于很多同学在学习的时候,只关注了一点,那就是法律事实。我们都知道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情况和现象。根据是否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法律事实分为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法律行为是指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以意思表示内容发生法律效果为目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而法律事件是指以法律规范为要素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消灭的客观事实。那么看这道题,这四个选项里都是说的行为,貌似跟事件毫无关系呀!
    二、深挖概念细节
    知道法律事实包括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仍然是不够的,我们需要对法律行为进行具体细分。法律行为根据行为人是否进行意思表示,可以将民法上的行为分为表意行为和非表意行为。表意行为即法律行为,是指行为人通过意思表示进行的行为。非表意行为是指当事人无须意思表示而实施的行为。主要包括事实行为、违法行为。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并没有产生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而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后果的行为。例如,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先占、加工、著作、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
    三、回到题目分析
    选项ABC实际上都是事实行为,因为它们都是根据法律的规定而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后果的行为,故这道题只能选D选项,D选项实际上是一个合同行为,它是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进行的行为,以意思表示内容发生法律效果为目的的,故属于法律行为。
    综上可知,同学们在做题过程当中一定要吃透知识点,关注知识点的细节进行做题,如果只是简单略过知识点的话,那么做题很可能会不得要领、无从下手。事业单位考试在即,同学们加油!
    公共基础知识考题日趋多样化和灵活。考生们对如何快速掌握2017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知识点、有效提高考试成绩非常关注!华图教育网从考生备考角度出发,整理了2017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帮助考生快速突破记忆瓶颈,获取考试高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新都网

GMT+8, 2024-5-18 19:44 , Processed in 0.057892 second(s), 9 queries , Win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