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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考点: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改革(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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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3 12:37: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华图教育网整理了2017公共基础知识题库及答案、公共基础知识模拟题、公共基础知识练习题等,希望帮助考生快速顺利的掌握2017公共基础知识相关考点。
    公共基础知识考点: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改革(3)
    8、明后期张居正的“一条鞭法”
    是明朝中后期社会经济即商品经济发展和阶级斗争的产物。(明初的赋役制度是赋和役分别征收的,赋以土地为对象征收,按田亩计算;役以人为对象征收,分为按丁和按户征收两种。在征收内容上主要是征收实物和劳役。这种赋役制度在商品经济极不发达的当时是比较合理的。但到明朝中期时社会经济状况有所变化,一方面大量田地迅速向地主手中集中,另一方面商品经济在迅速发展。于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土地管理体制的变化,一条鞭法应运而生。为保证政府财政收入,并且化繁为简、平均赋役,将原来的田赋、徭役、杂税,“并为一条”,折成银两,把从前按户、丁征收的役银,分摊在田亩上,按人丁和田亩的多寡来分担。具体内容:①赋役合并,并部分“摊丁入地”。即把原来的里甲、均徭、杂役等名目繁多的徭役合并在一起征收,并将部分丁役负担摊入田亩之中,把过去按户丁出办的徭役,改为据丁数和田粮数摊派。②赋役征银,由地方官征收。③以州县为单位,把一切赋税、役法项合编起来,确定征收的总数。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强的势力,相对减轻了农民负担,农民对封建国家人身依附关系有所松弛,有利于生产的发展,虽然由于大地主的反对,不久就停止实行,但改用银两收税的办法却保留下来。
    9、清前期—摊丁入亩,征收地丁银
    康熙五十一年宣布“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永不加赋使丁银额固定下来,这是赋税发展的一大进步。雍正初年实行地丁合一,开始了单一的土地标准征税,正式废除了人丁税。地丁合一又叫摊丁入亩,丁随地起,即把丁银全部摊入地亩中征收。所摊数额,一般是纳一两银子的田赋,摊入一二钱丁银。摊丁入亩的实行有助于封建国家税收的稳定,标志着延续了数千年的人头税的废除。它简化了税收原则和手续,把土地多少作为收税的惟一标准,改变了赋役不均的严重情况,从而调整了封建国家、地主和自耕农三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
    特征分类总结:
    ①以人丁为主要征税依据的赋税制度:“人头税”,即丁税。如编户制度、租调制、租庸调制;
    ②以土地和财产(田亩)为主要征税依据的赋税制度:土地税,即田租。如初税亩、两税法、方田均税法、一条鞭法;
    ③征收货币的赋税制度:募役法、一条鞭法、摊丁入亩;
    ④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即调。
    另外,还有以成年男子为依据的徭役和兵役,以及其他苛捐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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