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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公务员面试四大重要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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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9 20:53: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备考黑龙江省公务员面试,考生首先要及时准确地了解黑龙江省公务员面试的相关政策信息,把握考试动向,使面试准备更具有针对性,提高备考效率。下面中公教育专家就黑龙江省的面试政策做一下简要介绍。
一、面试形式
从近几年黑龙江省公务员面试考试的情况来看,黑龙江省公务员面试通常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但在2016年的面试中,有四个岗位(省公安厅2002001-01、2002001-03;省财政厅3002001-01、3002001-02)的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进行。这是黑龙江省公务员面试中首次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的面试形式,这就提醒考生,在备考黑龙江省公务员面试时,要对结构化、无领导小组讨论两种面试形式进行全面学习,以应对面试考试中不断出现的新变化。
二、面试时间及题量
虽然黑龙江省公务员招录实行省直和市(地)直属机关、公检法系统及艰苦边远地区县(市、区)、乡(镇)机关分别招录的形式,但面试时间统一,面试试题全省统一命制。在2016年黑龙江省公务员面试考试中,采用结构化形式进行面试的部门面试时间为2016年7月2日至3日,每天早8:30全省统一时间开始面试。而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形式的四个岗位面试时间则在7月中下旬。
从近年黑龙江省公务员结构化面试考试情况来看,面试试题基本保持在3道,偶有出现追问情况,在2013年和2016年的个别面试套题中均有出现;面试时长一般为15分钟,对每道题的思考和答题时间无要求,每题不单独计时(考官读题时间含在15分钟内),考试结束还有3分钟或1分钟会有计时员举牌提醒。考场有笔纸无题本,考官有7~9人,面试采用考官读题考生听题的方式,思考一道回答一道。在下一位考生答完后出分。
值得一提的是,在2016年7月2日的面试中:公检法系统及省直和市(地)直属机关面试题目一致;公检法系统与艰苦边远地区县(市、区)、乡(镇)机关第三道面试题目一致。这一情况在第五篇中会有所体现。
三、面试人选资格确认
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原则上按照进入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数与各招录机关申报的计划录用人数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需缩减或合并招录计划。缩减或合并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调整开考比例。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并在网上统一公示。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笔试单科成绩为零分或低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省法院、省检察院负责对捆绑类职位报考人员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报考捆绑类职位并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需进行二次报名,以确定具体报考职位。
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时,各招录机关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时提供的照片及相关信息,必须认真核查报考人员提供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职位需求的证书材料,需要学历认证的需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在职的报考人员,必须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凡提供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四、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以百分计,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报考人员与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试及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分别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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