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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下半年四川省公安厅四川警察学院公务员考试体检结果和递补体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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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8 14:02: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关于2016年下半年省级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报考四川省公安厅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四川警察学院职位的考生,前期由四川警察学院组织进行了体检工作。现将体检结果和递补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果
(一)体检合格人员。
袁磊、葛丽玲、钟明亮、武旭强、冷超超、沈洁、蒋乙豪、范超、罗升鸿 、何君燕、范曦蔓、何思宇、何勇军、段西凯、宋磊凯、刘晗、安玮、张铖方、章威、胥文、张波、胡轩萌、刘雅婷、陆苇等24名考生。
(二)放弃体检人员。
潘东、牛廉清、何川、甘航萍等4名考生。
二、递补体检人员
根据《公告》规定,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因放弃体检出现的缺额,其中报考综合管理(教学二)职位考生龚芩、综合管理(管理三)职位考生陈高飞、警务技术(网络安全管理)职位考生易凯递补进入体检,综合管理(教学三)职位无考生递补。
三、递补体检安排
(一)时间地点。
请进入递补体检人员务必于2017年5月11日(星期四)上午8:0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四川警察学院行政楼1楼大厅(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34号)集合,统一乘车到医院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人社部、卫生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最新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等执行。
(三)有关要求。
1.请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前保持正常饮食,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食物。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确保空腹10-12小时抽血检验。
2.体检当日早晨切勿进食和饮水,空腹体检。
3.体检当日女性请勿穿连衣裙、连裤袜及穿戴过多的各类装饰。
4.体检医院将现场收取体检费,请考生做好准备。
5.请相互监督,如发现舞弊、违规行为,立即向工作人员反映。
6.集合时间较早,请注意时间、行程安排和安全。
7.集合地点无法停车,请不要自带车辆。亲属及其他人员切勿陪同体检。
8.体检后将安排考察,请体检人员下载打印《四川省公安厅招警考察登记表》(详见附件),按要求填写并亲笔签名,于体检当日交工作人员,电子文档以“报考职位+本人姓名”命名发送至1497077968@.qq.com(请考生注意)。
点击下载>>>
四川省公安厅招警考察登记表ss02.xls (23 KB, 下载次数: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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