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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解析】2017年事业单位公基每日一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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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6 11:4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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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答案】B。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一条: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答案为B。
    2.【答案】D。解析:《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答案为D。
    3.【答案】B。解析:虐待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经常或连续折磨、摧残家庭成员身心健康的行为,遗弃罪是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人企图通过遗弃达到逃避或向他人转嫁由自己承担的扶养义务的目的,而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故意则是剥夺他人的生命。答案为B。
    4.【答案】A。解析: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有期徒刑与拘役在参加生产劳动的要求上不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无偿劳动,接受教育改造,具有强制参加生产劳动的特点;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没有强制性参加生产劳动的要求。答案为A。
    5.【答案】C。解析:《刑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构成犯罪预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犯罪分子主观上具有某种犯罪目的;二是犯罪分子为实施某种犯罪而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三是犯罪预备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阻止在犯罪预备阶段的某一点上。李强在去赵磊家的路上被截获,情形符合犯罪预备的条件。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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