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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公务员考试备考:申论考试通用思维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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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2 20:45: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申论”考试具有内容范围广、答案源于材料又高于材料且切入点多等特点,考生往往因不易把握而失去准备方向,思维混乱,心绪不宁,无形中加大了考试的难度。但,需要注意的是,申论考试在材料选择、题目设计和答案设计中都会贯穿着一些作为公务员需要培养并且固化的思维。掌握好这些思维并将其转化为答案,会使备考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法律思维依据
    政府,无论在广义上还是狭义上,都代表着社会公共权力,制定并实施公共决策,维护公共秩序。因此,在当前社会形态下的正常社会秩序里,政府的一切行为都必须有自身的行为依据,而在众多的行为依据中,最高的无疑是“法律”。因为“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是国家确认权利和义务的,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所以,法律成为政府行政的最高依据,以使政府自身和行政对象都能获得相应的“社会公共权”带来的收益。某种意义上,这也就是今天所说的“有法可依”。从这个角度出发,在申论考试中法律几乎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要素。
    二、真题链接
    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试题:2012(副省级以上)第二大题“‘给定资料5’中提到,某网站曾组织网民进行了一场讨论。请你根据‘给定资料’,反驳‘网民A’的观点。(20分)”反驳网民A答案中原因部分的一个原因“相关法律法规缺乏和不完善”就来自于材料3中所给的美国关于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而“出台《纯净食品和药品法》《肉类制品监督法》”等相关论述;2011年(市地级以下)第一题“‘给定资料1’‘给定资料2’集中反映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的诸多问题。请根据这两则资料,对这些问题的具体表现进行概括和归纳。(10分)”中的一个具体问题表现“多数民办打工子弟学校没有办学资质和合法地位”来自于材料1中的“然而,这样的学校绝大部分都戴着‘非法’的帽子——没有办学许可证,很难逃脱被关停的命运。办学人代某说:‘艰难办学,最希望的是能有合法的地位,学生可以放心读书,老师也可以安心工作’”的论述;2010年(市地级以下)第一题“《渤海碧海行动计划》近期目标难以实现有很多方面的原因。请依据‘给定材料1’分别进行概括。”其中一个原因“该计划只是一个政策性文件,不具法律效应”来自于材料中提到的“《渤海计划》只是一个政策性文件,不具有法律强制性效应,执行过程中,难以借助法律手段实现管理体系、监测体系、投资体系、统计体系、评价体系的对接统一,这也直接影响了治理的效果。”
    联考申论试题:2012年421联考第三题“根据‘给定资料4’中的媒体报道,概括H区爆发狂犬病疫情以及屠狗行动中前前后后所暴露出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自己的解决建议(30分)。”问题和建议都来自材料4的“某政法大学动物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认为,全国各地政府出面捕杀的事件一再发生,根源是我国动物保护立法的缺失和立法的不完善造成的......而且很多人已经感受到了动物福利层面立法的缺失给社会发展带来的压力,这是社会文明的表现。”论述;2011年917联考第一题“假定‘给定资料1—6’是你在调查研究中获取的信息,请你依据这些资料归纳出一份情况汇报提纲,以供领导参阅。(20分)”中提纲的原因部分中的一个法律原因就来自于材料1中“关于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判处造假者有期徒刑”和材料2“某省人大代表、大学校长胡某也表示,对学术造假,法律上很难界定,国内也曾有几例因学术造假告到法院的,但论文毕竟不是专利,怎么算造假不好说,也没对他人造成直接的危害,最终都不了了之。”的论述;2011年424联考A卷第三题“假定你是某街道办事处的一名工作人员,请根据给定资料6~8,拟写一份《某街道办事处关于改进老年人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25分)中的一个建议就来自于材料6中的“该报记者还获悉,市老年志愿者协会下设的法律援助中心每天都接待一些前来咨询法律问题的老年人,内容多为消费投诉、家庭纠纷、财产公证、再婚、立遗嘱等生活中的法律问题,经过调解,大部分老人的问题都会得到比较圆满的解决。”;2010年918联考第一题“认真阅读给定资料,简要概括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过程中出现的几种主要争议。(15分)”中的法律层面上的争议就是来自材料6中的“对于这种政府主导的资源整合,除了在法律层面需要商榷外,更要在操作中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建立起双方认可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特别是在补偿方面要做到充分、合理、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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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2 21:59: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三、作答规则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也是申论考试中关于法律思维的几个不同角度,作答时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考试中所给的材料反应的问题往往有不同的层次:特别是对于政府方面来说,一是“有没有法律依据”,如果没有则需要建立,然后再进一步完善立法。二是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后,要考虑“有没有严格执法”,可以在这个层面上把“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合起来理解为政府的法律“执行力”问题。三是政府的行政行为有没有违法。其中,前两个角度是申论考试最常见的,而且在具体试题设计中,包括问题、原因和对策以及写作部分都会有涉及。对于这些角度问题的作答,考生的思维必须严谨,而不是用习惯性的语言泛泛而谈,比如对于“没有法律依据”的问题,考生往往会缺乏思考而习惯性地指出“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而这样的思维是一个很不严谨的思维,也就意味着所作答案“不能命中目标”,此角度应该作答为“建立并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关键在于“立”。
    “法律”是申论考试中的关键词,是材料显在的答案,概率大,层次分明而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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