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85|回复: 0

2016年选调生申论范文:公共项目如何才能破“邻避效应”

[复制链接]

63万

主题

63万

帖子

190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07966
发表于 2017-4-11 15: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上海一个挂满“死人院滚出小区”“反对在居住中心建养老院”“反对侵权”等横幅的小区引发关注。为了阻止小区旁边建养老院,上海市杨浦区延吉街道心仪雅苑小区的业主们除了拉横幅,还写联名信,向有关部门举报这个养老院项目的不规范之处。事实上,在这些反对者中有不少是老年人。一位老年居民表示,自己无法承受每天看到将死的失能老人。还有居民担心,养老院会造成房价下跌。
    反对在小区建养老院,这种情况在之前已多次发生。比如2014年,位于杭州市中心的朝晖九区欲建老人“临终关怀中心”,结果遭居民抵制被迫取消。业主们反对的理由,跟上海市杨浦区延吉街道的大同小异,一是考虑到在小区建养老院有些晦气,二是会影响房价的上涨。结果让原本是民生工程的养老院,最后陷入无疾而终的地步。
    “只要建在别人家就不反对”的群体心态,属于典型的“邻避效应”。在利己主义的支配下,这种情况几乎难以避免。但问题是,公共决策若只考虑到目的正当性,而不顾及公众的感受,并尊重其应有的权利,那么就必然会遭受到抵制。如果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公众心中自然有很多疑惑,比如为什么不建在彼处而是建在此处?造成的损失与影响如何补偿?这些问题解决的过程,就是一种上下沟通与交流的过程,才能够最终消除分歧形成共识。
    事实上,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权利意识的提升,邻避效应只会越来越严重。这其中有一个利益的博弈和风险分担的问题,化解之道就是要保障过程的透明公开,利益分配的公平与平等。以建设大型垃圾处理场为例,必然会对周边环境形成影响,除了带来身体损害的可能性之外,还有对房价带来的影响。而这些因素在公共决策和项目论证的过程中,都应当考虑在内,并按照风险分担的原则,由其他利益主体共同进行补偿。再以建设养老院为例,心理层面的障碍、社会风俗造成的房价影响等,这些因素都必须考虑在内,未雨绸缪开展大量的民意听取和意见交换工作,才能避免贸然实施过程中,因为公众抵制而带来更大的成本风险。
    破解邻避效应没有特殊途径,决策透明化和民主化才是唯一出路。因而,这就要求决策者必须摆脱“权力主导”的思维,回归于“权利至上”的维度,重视和尊重权利的诉求,在项目决策和实施过程中,要保持基本的权利敬畏,至少在程序安排的过程中,不能无视民意的存在并粗暴践踏,相反应俯身向下倾听民意,并与之进行真诚的交流与沟通,就相关细节进行磋商,方可消解误会与分歧,并最终形成利益一致。
    从现有的公共事件来看,当重大项目遭遇集体抵制之后,坚持过程透明、决策民主的程序正义,事件最终方能得到圆满的解决。比如2014年,广州市在建设垃圾焚烧场之前,为打消公众的疑虑,从6月10日起至7月4日,组织公众参观广州市第一资源热力电厂二分厂,考察先进的垃圾焚烧处理技术。这样的做法就体现了最基本的权利尊重,对消解公众心中的疑惑与担忧,获得民意的放行起到了基础性的作用。假若其他公共项目的实施,包括养老院的建设,都能坚持这样的态度与做法,在条件成熟时才给予实施,又何来的集体抵制,又何以无法摆脱“邻避效应”的困境?(摘自半月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新都网

GMT+8, 2025-1-21 16:42 , Processed in 0.082424 second(s), 8 queries , Win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