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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5 23: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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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2】
当前农村社会救助,主要包括临时性的贫困救济、灾害救济、农村五保救济、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由于农村社会集资能力、个人支付能力低,社会保障基金缺口大,筹资资金贫乏,社会保障物质基础薄弱,虽然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组织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方面做过种种努力,但是农村社会救助依然存在种种问题。
某镇辖17个行政村,114个村民小组,拥有耕地32000亩,有农户8900户,人口32340人,其中农业人口29740人,非农业人口2600人,全镇60岁以上老人达到2966户,农村弱势群体中,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5元)占3.6%,相对贫困人口2800人,(年人均纯收入626—865元)占8.6%,在我国经济收入层次分明的社会结构中,最明显且最大的一个弱势群体就是相对于城市居民而存在的农村居民;而农村居民中为温饱问题所困扰的人口,又是社会结构中最底层的弱势群体。
据农村住户调查资料显示,2005年某镇农村弱势群体人口,包括自产自食农产品折价的人均纯收入仅916元,尚有一定数量的农户人均纯收入低于625元。大多数农村弱势群体农户举债度日,经济收入不能维持基本的生存需要。按目前低于中等水平的消费品市场价格折算,625元的年收入只能折合大米260公斤,蔬菜390公斤,肉类125公斤,植物油101公斤,食盐347公斤,根本无法顾及其他的消费需求和个人发展需要。这就表明还有一部分农村弱势群体尚未解决饱腹问题。
截至2006年3月,我国各地农村一直延用的是1994年1月国务院颁布的《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条例》。近年来,各地区的的农村五保救济事业有了长足发展,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农村经济形势、经营管理方式的变化,五保供养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据调查了解,某镇应保五保供养人数为197人,已落实五保待遇109人;由于财政资金缺口大,应保未保人数达88人。2005年龙头镇财政拨付五保供养费33200元,按197人计算,平均每人每年168元。镇敬老院集中休养37人,如按每人每月150元标准拨付,全年共需55500元,敬老院需自筹22300元,分散供养160人,如按每人每年300元计算,需要48000元。以上两项共需103500元,与镇财政实际拨付33200元相差70300元的资金缺口。五保供养实际上是捉襟见肘,这无疑给镇、村两级本来拮据的经济雪上加霜。【本则材料介绍农村社会救助包括的几个方面,指出了部分农村弱势群体尚未解决饱腹的问题和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后的五保户的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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