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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常识之公务员法(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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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4 19:29: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华图教育网整理了2017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为大家带来“2017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常识之公务员法(三)”,希望帮助考生快速顺利的掌握2017公共基础知识相关考点。
    2017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常识之公务员法(三)
    公务员的辞退:单位单方面决定,被辞退后按照失业处理
    公务员辞退的情况:①考核连续2年不称职
    公务员辞退的情况:②不胜任现职又不接受其他安排
    公务员辞退的情况:③因所在单位变动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
    公务员辞退的情况:④不履行义务,不遵守纪律,不适合继续工作又不宜开除的
    公务员辞退的情况:⑤连续旷工超15天或1年累计矿工超30天
    公务员的退休待遇:因客观原因丧失职位,可获退休金和其它待遇
    公务员退休的种类:正常退休,提前退休
    正常退休:达到法定年龄
    提前退休:①工龄满30年
    提前退休:②距规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龄满20年
    提前退休:③符合规定的其他情况
    公务员纠纷解决机制: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
    公务员纠纷解决机制:若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
    公务员纠纷解决机制: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公务员纠纷解决机制:复核期间不停止人事处理的执行
    公共基础知识考题日趋多样化和灵活。考生们对如何快速掌握2017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知识点、有效提高考试成绩非常关注!华图教育网从考生备考角度出发,整理了2017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帮助考生快速突破记忆瓶颈,获取考试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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