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215|回复: 0

2017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事业单位备考之其他法

[复制链接]

63万

主题

63万

帖子

190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07966
发表于 2017-3-14 19:28: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华图教育网整理了2017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为大家带来“2017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事业单位备考之其他法”,希望帮助考生快速顺利的掌握2017公共基础知识相关考点。
    2017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事业单位备考之其他法
    众所周知,事业单位法律部分的考查历来不难,主要集中在考查法理学、宪法、刑法、行政法和民法这五大部分,但是各地的考情略微不同,可能在常规五类上再考查其他法,比如说《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等。那对于这部分知识的考查,一般集中于两种考法,一是生活中大部分公民能接触到的,如《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二是新法,在考前一年我国或地方通过的比较重要的法律法规,以天津为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于201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当年的事业单位考试中就进行了考查。
    那对于备考来说,我们需要对能接触得到的法进行复习,尤其是对常见的知识;对于新法,我们则需要与时事政治进行结合,既要记住实施时间,也要记忆其中的关键点。通过几道例题来看。
    例1: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下列情形中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是( )。
    A.销售鲜活商品B.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C.季节性降价D.因清唱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解析:ABCD。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一)销售鲜活商品;(二)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三)季节性降价;(四)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故本题答案是ABCD。
    这道题是需要更多记忆的一道题目,是我们生活中能经常接触到的,所以考查时有其必要性。
    例2:2013年,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的权益包括( )。
    A.消费者通过网络等方式购买的商品可7日内无理由退货
    B.收集使用消费者信息应当提示消费者
    C.将举证责任转移给经营者,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
    D.消费者自接受耐用品之日起一年内发现瑕疵,用经营者承担其举证责任
    解析:ABC。《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故A正确。第29条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故B正确。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经营者的义务进行了强化。这其中包括将举证责任转移给经营者,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故C正确。第23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故D错误。故本题答案选ABC。
    这道题是根据修改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进行的考查,需要我们对修改部分的知识重点记忆。
    总的来说,事业单位考试时仍然会考其他法,但是题量不会太大,所以在准备时可以注重平时的积累,对与生活接近的法律知识多看多学,并在关注时政新闻的时候关注一下新出台的法律法规。
    公共基础知识考题日趋多样化和灵活。考生们对如何快速掌握2017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知识点、有效提高考试成绩非常关注!华图教育网从考生备考角度出发,整理了2017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帮助考生快速突破记忆瓶颈,获取考试高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新都网

GMT+8, 2025-2-21 07:26 , Processed in 0.077420 second(s), 8 queries , Win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