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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民法之不可以抵押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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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4 19:28: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是测试考生对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华图教育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民法之不可以抵押的财产”,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根据《物权法》第184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公共基础知识考题日趋多样化和灵活。考生们对如何快速掌握考试知识点、有效提高考试成绩非常关心!华图教育网从考生备考角度出发,研究总结复习备考的方法和技巧问题,帮助考生快速掌握核心要点,突破记忆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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