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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国际法:国际法的法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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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4 19:27: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是测试考生对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华图教育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国际法:国际法的法律性”,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首先,国际法作为法律得到所有国家承认。这不仅从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及各国的国内法中反映出来,还可以从国家处理国际关系问题的其他实践中得到印证。
    作为法律,国际法也具有规范性、普遍性、强制性、判断是非的标准、处理事件的依据等与国内法相似的一般法律特性。
    对国际法法律性的质疑,主要是基于从国际法规则屡被违反的现实。对此,应该看到:在绝大多数场合,国际法的规则被各国自觉地遵守,以维持国际社会正常秩序和国家交往的有序进行。
    其次,在对违法行为的处罚上。绝大部分违背国际法的行为都受到了法律的追究,实施不法行为的国家承担了法律责任。
    在国际社会,确实有一些违背国际法的行为并没有得到法律应有的追究,特别是在一些涉及战争与和平的重大问题和某些大国违法的情况下。这是国际社会当前的状态和性质造成的。从法逻辑学看,某些逍遥法外事实的存在一方面不能排除该违法行为的非法性,另一方面也不能以此否认国际法本身的法律性。
    最后,国际法不可能解决国际社会的所有问题。有关战争、和平、发展等根本性的问题,更不是国际法单独所能解决的。因此,应当正确把握国际法的地位,“国际法虚无论”和“国际法万能论”都失之偏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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