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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行政法:行政诉讼-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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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4 19:2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是测试考生对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华图教育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行政法: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①适用条件。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除上述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②组织。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③期限。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公共基础知识考题日趋多样化和灵活。考生们对如何快速掌握考试知识点、有效提高考试成绩非常关心!华图教育网从考生备考角度出发,研究总结复习备考的方法和技巧问题,帮助考生快速掌握核心要点,突破记忆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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