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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明三段之理,习推理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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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8 22:0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为行测考试中的重要专项——逻辑推理部分,因题型多样,难度适中,虽不如数量关系难度过高,但却具有数学上的理性思维特征,一直是命题者考查的重点。此专项在题型上以必然性推理和可能性推理为考查重点,要从根本上理解逻辑思维,重点是掌握三段推理,在此基础之上,结合相应的解题方法,必能克“题”制胜。
三段之理并非是狭隘的三段论,而是对逻辑判断整体理解的三段推论,将逻辑推理的题目可以划分为三段:一、题干中已知信息;二、问法中推理目的;三、选项中推理结果。通过前两段的分析,在第三段中选择符合要求的选项,就是广义的三段推理。要想能明确三段推理,需要考生对题干、问法和选项进行深入理解,利用问法确定推理规则,然后利用推理规则将题干已知信息转化为选项的正确答案。
逻辑推理中的三段推理:
一、题干已知信息甄别
对于逻辑推理,题干信息往往能确定题目考点所在,每一类题型在给定信息上都存在相关特征。例如:量词“所有”、“有些”的出现决定题目考点在直言命题;关联词的使用提示考生此题重在复言命题;题干存在多类元素一般是对应问题的前兆;而可能性推理则以论据和结论同时共存而区别于其他题型,同时通过题干中论据和结论的关系还能细化多种论证结构和论证模型。这些题型的特征都能在短时间提示考生要注意的考点,节约了阅读时间,大幅度提高了阅读效率,有利于整个行测考试中的时间控制。
二、问法推理目的理解
问法是区分题目最直接的手段,也是能快速确定题目要求的方法,也能确定题目在推理过程中要利用到的推理规则或是思维角度。例如:由真到假,由假确定真考查的是矛盾的思路;由真确定真,可以推出则偏向于对推理规则中的推出和等值关系的考查;而可能性推理就更加直白,不管是削弱型、加强型还是解释型、评价型,亦或是结论型,每一类在问法上都有自己最直观的区别,也意味着对题干理解角度的不同。理解问法有利于快速确定推理目的,针对性的作出正确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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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8 23:36: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三、选项推理结果筛选
在推理之末是选择出符合要求的最佳选项,在进行判断时,虽然由题干和选项已经能够做到正确的推理,但由于行测考试中逻辑判断以单项选择的形式进行考查,所以如果能对选项进行筛选排除,那么在推理未结束之时,就有可能解决问题。尤其是在对应问题上,代入排除法对选项的筛选能迅速地解决此类问题。
【例题】有人说,工作的时候,我们要将重要事务放在主要位置。重要事务是必要条件,关系着一件事情成功与否。重要的事务没做好,一定不成功。但是,细节也是很重要的,细节是成功的充分条件,同样也与一件事情成功与否相关。一个成功的人是能够协调好重要事务与细节的关系的。
由此可推出:
A.成功并不代表着所有细节都处理好了
B.如果不成功则说明重要事务没有做好
C.成功的前提条件是既要做好重要事务,又要处理好细节
D.虽然处理好了细节,但没做好重要事务,也不一定成功
【答案】A。中公解析:题干中的逻辑关系可整理为:细节→成功→做好重要事务。肯定后件不能肯定前件,故成功不能推出细节处理好,A项正确。否定前件不能否定后件,B项错误;细节是成功的充分条件而非必要条件,C项错误;D项是一个充分条件假言命题,前件“处理好了细节,但没做好重要事务”与“细节→做好重要事务”矛盾,为假,故该命题也能推出。由于答案只能有一个,相对而言,D项的推出关系与A项相较不明显,短时间内难以看出,较不可能被设置为答案。故答案选A。
三段推理:题干中存在“充分条件”,所以可以确定此题考点为复言命题中的假言命题。而和假言命题相关的句子只有两句,此即考点,也即三段第一段。问法中“可以推出”能确定考点是推理规则中的逆否推理。最后再结合选项,当明确第一个选项为真时,在考场之上,考生应果断选择,而不用分析所有选项,这也是对题干进行分析,知道是必然性推理带来的快捷。
中公教育专家提醒考生:在备考之时,一定要注意“三段三步走”,方能稳妥走入梦想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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