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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理学之法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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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5 12:3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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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公共基础知识题库|行政能力测试复习资料| 申论答题技巧

法律知识 政治知识 |科技知识 经济知识 |公基复习
【导读】
中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理学之法律权利》,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法律权利,就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可以自主决定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手段。
其特点在于:
1.权利的本质由法律规范所决定,得到国家的认可和保障。当人们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国家应当通过制裁侵权行为以保证权利的实现。
2.权利是权利主体按照自己的愿望来决定是否实施的行为,因而权利具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性。
3.权利是为了保护一定的利益所采取的法律手段。因此,权利与利益是紧密相连的。而通过权利所保护的利益并不总是本人的利益,也可能是他人的、集体的或国家的利益。
4.权利总是与义务人的义务相关联的。离开了义务,权利就不能得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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