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62|回复: 0

时政热点:中央单位工作人员也有参与积分落户的平等权利

[复制链接]

63万

主题

63万

帖子

190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07629
发表于 2016-9-10 09:3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导语:中公时事政治频道第一时间发布每日国内国际时事政治热点,并提供时事政治热点政策解读、理论观察、时事大事记及时事政治热点汇总等。今天我们关注--时政热点:中央单位工作人员也有参与积分落户的平等权利。

近日,《北京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千呼万唤中公示,虽然落户方式变得透明,但一些细则使许多满怀希望的人又陷入失望。此外,很多年轻北京受访者提出,中央在京单位无法办北京工作居住证的问题应该尽早解决。
城市发展离不开人才,如何解决人才的户籍后顾之忧,是每个城市面临的重大课题。而另一方面,在城市不断膨胀的语境中,人口激增也将带来了种种城市病,让城市变得愈发不宜居,远离了城镇化的初衷。在此背景下,居住证制度与积分制入户制度应运而生,以期实现让每个人只要在当地做出足够贡献,达到一定条件,就可以申领居住证,与当地居民享受大致相同的权利,甚至直接可以申请入户。
2003年北京市《关于实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的若干意见》规定,“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聘用的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在本市有固定住所的,均可申请《工作居住证》。”可见,相关要求并未明确对中央在京单位工作人员申领工作居住证做出禁止性规定。
然而,在实践中,却出现了不让相关人员申请工作居住证的做法,在一份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给出的来信来访答复中,给出了这般理由,“如果所在单位属于中央在京单位,根据人事工作管理权限,中央在京单位不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办理范围。”
事实上,这样一份答复并没有给出明确的法律或者制度依据。做出如此实践,或许是考虑到,中央单位在之前的政策背景下有着较多政策为就业人员解决户口问题。而居住证制度与积分制入户制度或许更多是为“进城务工人员”而预设。规定执行者“担忧”让中央在京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了“双重户籍权利”,一份来自于单位体制内,一份来自于社会。
实际上,中央单位北京落户指标已经呈现出了大幅压缩趋势,在新背景下,将有大量工作人员难以通过相关政策落户。这些人对于北京的贡献以及个人素质和那些有资格申请工作居住证的群体并无本质区别,并不应剥夺他们根据规则所预定的条件,平等申领工作居住证进而参与积分制落户的权利。更何况,这种实践做法本就没有制度依据。
值得欣慰的是,在最新发布的《北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中,对于办理居住证给出了更为宽松的条件:非本市户籍在京居住的中国公民;办理暂住登记已满半年,并符合在京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而只要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就可以被认定为稳定就业。但实际执行效果如何,还有待草案实践的结果来证明。
我们期待新办法不只是将“工作居住证”更名为“居住证”的变化,更应做到覆盖范围更为全面,不仅让那些被遗忘的中央单位工作人员有着申请居住证、参与积分入户的平等竞争机会,更让所有人才都有在所居住城市便捷工作生活的公平权利。(舒锐)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中公时事政治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新都网

GMT+8, 2024-6-2 09:30 , Processed in 0.074222 second(s), 8 queries , Win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