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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热点:环保志愿者“被嫖娼”,是一种公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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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0 09:31: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导语:中公时事政治频道第一时间发布每日国内国际时事政治热点,并提供时事政治热点政策解读、理论观察、时事大事记及时事政治热点汇总等。今天我们关注--时政热点:环保志愿者“被嫖娼”,是一种公权污染。

12月3日,两名NGO组织的环保志愿者在福建宁德调查企业污染期间,被警方以“涉嫌卖淫嫖娼”的理由带走,引发社会关注。12月4日中午,宁德警方通报案情称,当日系接到群众有关卖淫嫖娼活动的举报,遂进行例行检查。检查时发现徐某与田某某同住一屋,两人无法说清关系且拒不配合调查。经调查,两人系朋友,未发现二人有违法行为,目前已照法定程序在法定时限内结束对该两人的传唤。(12月6日《北京青年报》)
房东中途毁约、不敢出租房屋;调研中在高速路上被跟踪围堵、轮胎下被撒铁钉;相关企业前一天记录了田某身份证号,第二天二人便被举报被警方带走,但当环保组织和媒体询问具体抓人事由与放人原因时,当地警方又含糊其辞。……环保志愿者“涉嫌卖淫嫖娼”被拘,个中情节,俨然谍战片中的惊险桥段。
因为这二人属于NGO组织的环保志愿者,尤其是徐某一直在关注福建宁德的镍合金产业园工业污染和湿地破坏问题,2015年初至今赴当地调研多次,便在当地成了“敏感人士”,出于安全考量,二人不得已共居一室。由此埋下隐患。
依据现行法律,“卖淫嫖娼”属于治安案件,执法首先要有现场证据。而已披露的现场情况看,两人没有涉嫌“卖淫嫖娼”的证据,而两名志愿者属于业内较知名人士,也受环保组织派遣出差,均有工作单位。通常此种情况没必要再进行传唤。一般案件传唤,连续不超过12小时,只有案情重大、可能涉嫌逮捕的传唤时间可以达到24小时,但需要责任人审批。退一万步说,即便非夫妻关系的男女同处一室,有所不妥,但也属于私德范畴,并未触犯法律。两名环保志愿者被传唤24小时,其必要性及合理性均难以解释。
环保志愿者“被嫖娼”是环保生态严重污染的缩影。在环境污染的防治过程中,环保治理屡屡遭遇污染企业的强烈抵抗,而在畸形的政绩观驱使下,地方保护主义起到了强大的阻碍作用,严重影响着对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当地有关部门对这种企业往往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变相庇护,而相关组织和个人调查、查处这些企业往往会受到各种干扰乃至暴力威胁。当走偏的公权力、政绩观与逐利的冲动混合在一起,会形成可怕的势力,法律法规视而不见,而各种荒诞不羁的戏码也便次第上演。
虽然环保志愿者在舆论关注下已被释放,但“涉嫌卖淫嫖娼”,还待仔细分解:福建宁德的镍合金产业园究竟是何方神圣?工业污染和湿地破坏问题真相如何?当地警方在此起到了何种作用?警告环保志愿者不要“蹚浑水”的污染源头究竟在哪里?
当下,环境污染日趋严峻,已经严重影响到公共健康以及民族未来。我国已于今年出台“史上最严”《环保法》,正当民众欢呼新环保法让法律长出牙齿之时,环保志愿者“涉嫌卖淫嫖娼”被拘着实令人惴惴不安。如果说企业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大肆排污是一种环境污染的话,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充当其保护伞、排挤、打击、污蔑环保志愿者、侵犯公民隐私则是公权力的重度污染,危害更甚。有关部门必须查清真相、大力“去污”, 依照法律程序进行调查和澄清,保障社会公众对环境事件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保护环境安全和法律尊严。(斯涵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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