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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上半年四川广安公务员考试体检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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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 12:3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公务员局《关于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关于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的公告》精神,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应参加体检考生362名,实际参加体检考生349名,自动放弃体检资格13名。现将体检结果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合格295名,不合格27名,因生理期未完成体检项目27名。具体体检结果见附件。
二、定于2016年8月 8日组织未完成体检项目人员体检。因生理期未完成体检项目的考生务必于2016年8月8日上午7:00前到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广安区城南紫金街209号)后院报到集中并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未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未完成体检项目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结束后即电话通知体检结果,请考生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三、7月26日、28日体检的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须在本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7日内(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持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二科提出复检书面申请;因生理期未完成体检项目的考生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须在2016年8月9日18:30前持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二科提出复检书面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考生自行负责。
四、复检时间为2016年8月10日,集中时间为体检当天上午7:00,集中地点为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院。未按时报到参加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
五、未完成体检项目人员体检和复检执行的标准、须携带的手续及注意事项等,仍按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公务员局《关于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的公告》执行。
原标题:关于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体检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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