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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热点:规范网络信息搜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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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 12:29: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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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2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并将于8月1日起施行。此规定的出台不仅填补了该领域法律法规空白,也意味着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有了“健康指南”。
|综合分析*
【标准表述】
[综合分析]
伴随着互联网产业的飞速发展,中国搜索引擎脱颖而出,为经济发展开启了“阿里巴巴的宝库”。然而,“灰色地带”的野蛮生长也伴随着“潘多拉魔盒”现象,各种问题长期被广为诟病。
假冒品牌与商品、“李鬼”维修网点、不良医疗咨询、含有谣言、淫秽、暴力、恐怖等违法信息、非法网络公关……凡此种种,严重破坏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和搜索服务市场秩序,部分搜索结果有失客观公正,误导和影响公众判断,侵害了公众利益,甚至威胁人们的生命健康与社会的安全和谐。“魏泽西事件”发生后,业界又一次重新审视搜索引擎的“善”与“恶”,意识到必须让伦理与道德、秩序与制度为技术强力护航。
造成搜索乱象,缺乏规范的竞价排名商业推广模式难辞其咎。这把“双刃剑”,一方面为提高中小企业、无名机构的点击量,另一方面也为不法商家通过高价竞买关键词来误导用户提供了可能。
从互联网搜索引擎未来发展来看,《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的出台,旨在规范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这预示着许多搜索服务将告别“既不合法,也不违法”的尴尬局面,对搜索产业会带来巨大正面影响。
[参考对策 ]
中公教育总结,管理规范的出台填补了该领域法律法规的空白,但行业的规范治理不止于此,还需要依靠监管部门、行业、企业、公众多方配合、协作共治。
一方面,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提供者应当切实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充分开发新技术手段,升级自身信息管理方式,提供更高效、创新的解决方案,为网民提供客观、公正、权威的搜索结果。同时,企业要提高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受理处置和用户权益保护制度,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另一方面,也需要充分鼓励、调动社会公众的监督力量,群策群力,为网络信息生态的良性共治提供支持。
(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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