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81|回复: 0

时政热评:我们欢迎什么样的“价格战”

[复制链接]

18万

主题

18万

帖子

56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562579
发表于 2016-6-22 19:43: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价格永远是商业竞争的利器,京东、苏宁和国美等电商正在上演的“价格战”或许又将证明这一点。几家商企争相降低商品价格,消费者自当欢迎。但是,这种欢迎不是没有底线,而是要看商家是否讲诚信、守法律,真正让消费者获益、让行业健康发展。
京东、苏宁和国美等电商之间的“价格战”并不新鲜,但这次各方出手似乎更辣。毫无疑问,除了质量,消费者最关心的就是商品价格。所以,对几家电商的举动,消费者就没有理由不欢迎,而且期待持续下去,让心仪的商品价格低些再低些。
  然而,“买的没有卖的精”,电商拼价格,毕竟不是“学雷锋”,生存、发展才是他们的根本目的。两天“交锋”过后,已经有许多消费者“吐槽”,列举出电商们玩的“小把戏”:先涨价后降价、大量商品处于无货状态、相互之间商品种类“错身”等等,让消费者无从比对价格。此番“价格战”会不会就这样打下去,还有待观察,但这些“发现”已然提醒人们,不要对电商“价格战”寄予太多期望,以防被一场高明的促销活动所忽悠。
既然被称为“战”,就逃不过战争规律。价格高低只是表象,决定输赢的是参战各方的资本实力、经营管理能力。尽管这场“价格战”能否真如有的商家所言成为持久战,业内人士并不看好,但消费者还是真诚期望这场价格竞争真能迫使企业改善经营管理,降低运营成本,创造新的营利点,在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同时,提升行业竞争力,“价格战”真正成为相关各方共赢的好事。
因此,人们还希望,商家在降低商品价格的同时,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不打折扣,甚至比以前做得更好。如此兴师动众地打“价格战”,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商业流通企业缺乏核心竞争力。除了“价格战”,我们更欢迎“价值战”,让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体会到满足,才是商家竞争更高明的手段。
最重要的一点,人们希望“价格战”不要演变成跨越法律底线的恶性竞争。对价格竞争,法律有明确规定,商家必须遵守。如果竞争走向一方独大,那么非但不能促进竞争,还会因形成新的垄断而扼杀竞争,让广大消费者为一时价格受益而大量埋单。这一点尤需警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新都网

GMT+8, 2024-11-13 06:36 , Processed in 0.071882 second(s), 8 queries , Win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