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216|回复: 0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商法之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复制链接]

18万

主题

18万

帖子

56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562579
发表于 2016-7-20 14:03: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股东的人数和资格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除国有独资公司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2.注册资本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出资方式
《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有:(1)货币;(2)实物;(3)知识产权;(4)士地使用权。股东可以其他公司的股权出资。
4.出资期限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可以在公司成立时一次缴清,也可以在公司成立后分次缴清。股东应当按期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新都网

GMT+8, 2025-2-11 00:56 , Processed in 0.060503 second(s), 8 queries , Win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