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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制史之保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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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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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9 21:5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唐律为明确因斗殴而导致的法律责任,沿汉律旧制,特别规定了保辜制度。所谓保辜制度,就是要求违法犯罪行为人,在法定的期限内积极救助被害人,在保证被害人不出现更为严重的社会后果的同时,违法犯罪行为人也可以承担比较轻的犯罪责任。例如《唐律疏议•斗讼律》规定:违法犯罪行为人以手脚殴人者,法律要求其在十日内,想方设法救助被害人,如被害人恢复原状,违法犯罪行为人只承担斗殴伤人的责任。而不承担十日以外被害人所出现的意外后果。此外,因以手脚殴人与用械具、汤水、热油等物伤人程度不同,唐律对后者则规定了不同的保辜期限,要求他们在法定的期限内积极救助被害人,减轻伤害后果,则可承担以器物伤人的法律责任,而不必承担保障期限外的意外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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