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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诉讼法之民事诉讼法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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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5 18: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导语】
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资料《诉讼法之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中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民事诉讼法的性质,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理解:
1.民事诉讼法是基本法
就民事诉讼法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而言,它属于基本法律,其效力仅低于宪法。按照我国立法法的规定,民事诉讼法典的立法权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民事诉讼法是部门法
从民事诉讼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看,它调整的是民事诉讼关系,是社会关系中具有自身特点的一类社会关系,这决定了民事诉讼法能够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3.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从民事诉讼法的内容看,它规定的主要是程序问题,除总则外,民事诉讼法规定了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执行程序等。民事诉讼法在主要规定诉讼程序的同时,还规定了一些同民事诉讼相关的非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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