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202|回复: 0

2016大学生村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商法之受益人概念

[复制链接]

18万

主题

18万

帖子

56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562579
发表于 2016-6-25 18: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导语】中公上海大学生村官考试网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村官考试。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村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资料《商法之受益人概念》。
受益人又称保险金受领人,是指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指定的,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享有赔偿请求权的人。受益人必须具备两个条件:首先,必须是享有赔偿请求权的人。受益人是保险合同的关系人,而非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故不负交付保险费的义务,保险人不得请求其交付保险费。由于受益人的赔偿请求权属于固有权,并非继受而来,因而受益人所应领取的保险金不能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其次,必须是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指定的人。受益人既可以为自然人,也可以为法人。但如果受益人是未成年人或其他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则他所受领的保险金应由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代为保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新都网

GMT+8, 2024-6-30 02:32 , Processed in 0.069228 second(s), 8 queries , Win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