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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海南公务员面试热点:“闯黄灯一律扣分”是恶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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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4 04: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背景链接】
“史上最严交规”1月1日实施,公安部次日宣称,“初步显现出规范驾驶行为、增强安全意识的积极效果……交通事故大幅下降。”
不过,在网络舆论方面,却少有人为新交规实施欢欣鼓舞。相反,新交规中“闯黄灯一律扣6分”这一举措却引发大量争议。
【标准表述】
[原因]
其一,“不许闯黄灯”违背学界常识,违背物理规律。众所周知,人看到某个信号后做出反映是需要时间的,据国内外调查,从看到黄灯到脚从油门踩到制动,平均需要0.6-0.9秒,在此时间内,车辆将保持原有速度行驶一段距离。当驾驶人踩下制动踏板后,车辆由原行驶速度开始减速至停车,在制动时间内车辆还要驶过一段制动距离。 “黄灯启亮时,在停止线以内的车辆,都需要减速停车”不符合车辆行驶的基本物理规律——就是人们说的,再也常识不过的牛顿惯性定律。
其二,在对“闯黄灯”理解分歧很大的情况下,强行处罚必引起混乱。由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关于黄灯的规定十分模糊,人为解释的做法又违背科学性,以致长期以来,全国各地对“闯黄灯”理解分歧非常大:一些地方早就规定闯黄灯等同于闯红灯,罚款200元,记3分;一些城市为了杜绝闯黄灯现象的发生,干脆将黄灯取消,而用绿灯倒计时或绿闪代替黄灯;大多数城市则因为闯黄灯现象普遍存在,对闯黄灯行为并不进行处罚,而是允许黄灯期间车辆可以通过停车线。而现在,在统一各地执法人员和民众对黄灯认识非常不统一的情况下,强行推行一个违背科学,法律上有漏洞的规定,显然会引起很大的混乱。甚至根本就无法执行。
[意义]
强调“闯黄灯问题”并不是为罚而罚,而是有着急迫的现实需求。据交警部门的统计资料,在城市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有60%以上处于平面交叉口范围内, 其中90%的事故是发生在绿灯间隔——即“黄灯”“红灯”期间,而其中“黄灯”出事故又占了一半以上。这足以说明,“闯黄灯”现象的确是有必要进行治理的,而且相当急迫。
[措施]
强调“黄灯”正确意义,但仅对路口超速进行处罚,可能是最好方案。“黄灯”的警示作用对于交叉口的交通安全是极有意义的,长期以来人们对黄灯作用的误解的确应该扭转过来,并统一认识。因此,中公教育专家建议:
一方面,交管部门要科学行政,重新修改黄灯的含义。把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黄灯的含义的规定修改为:“黄灯启亮表示交通信号灯即将变为红灯,碰到黄灯时应该减速停车,除非不能安全停车时可以在黄灯期间通过停车线进入交叉口”;同时并应规定“黄灯期间越过停车线的车辆的车速不得超过交叉口的限速,否则将因黄灯超速而被处罚”。这就既避免了一刀切处罚,但又能够治理路口车速过高的问题。
另一方面,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加强司机安全意识,纠正对黄灯即加速的错误理解。据上海交通学者钱红波的调查,有多达42%的驾驶者在遇到黄灯时“原则上加速通过”。路口加速,危害可想而知,然而“闯黄灯”却成了不少中国司机的“常识”,甚至认为“黄灯”与“红灯”的区别就在于此。因此我们要想方设法去纠正我国司机的此种错误理解,养成遇到黄灯减速慢行良好习惯,安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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