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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热点:“网红防晒丸”不防晒,该追责商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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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6 21:01: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导语:中公时事政治频道更新国内国际时事政治热点,并提供时事政治热点、时政模拟题、时事大事记及时事政治热点汇总等。今天我们关注--时政热点:“网红防晒丸”不防晒,该追责商家吗?
近来,多种来自海外的防晒丸在网上走红。不少人认为,相较于每次出门前涂抹防晒霜、穿防晒衣,口服防晒丸的防晒方法要更为方便。但有媒体报道称,浙江一位高中女生吃了防晒丸之后去海边,依旧晒得红肿脱皮。(7月15日《北京青年报》)
记者经调查发现,目前多种防晒丸在网上热销,产地均来自日本、西班牙等国家。其中一款来自日本的防晒丸简介说明,一天服用一次,每次三粒。有商家称,防晒丸“当天吃当天见效,持续时间可达6个小时”。
然而,专家指出,防晒丸不能代替防晒霜。防晒丸也绝不可能替代衣物、眼镜和伞等所做的物理防晒,不可能将化妆品中的物理性或化学性防晒剂“吃”进去。也就是说,防晒丸并不能真正将皮肤与紫外线隔绝。专家介绍,防晒丸通过口服,经过胃酸反应、肠道血液吸收、心脏的输送,能够到达皮肤的含量占药丸本身含量的很小一部分。也就是说,防晒丸不是直接防晒的,防晒丸虽然在理论上具有晒后修复功能,帮助人体抗氧化、抗衰老,至于能否到达皮肤起到作用,专家都表示“不敢保证”。
那么,商家怎么能妄称防晒丸“有防晒作用”?这不是误导和欺骗消费者么?如此不防晒的“网红防晒丸”能红多久?炎炎烈日下,有关各方是不是都该被“晒醒”了?
有关职能部门首先该“醒醒”。对不防晒的“网红防晒丸”不能坐视不管,从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出发,该查的要查;该罚的要罚;该下架的必须下架,不能坐等投诉,不能再让不防晒的“网红防晒丸”晒伤消费者;其次,商家必须醒醒。不能见利忘义,“以其昏昏,使人昭昭”,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该提醒消费者注意的要及时、认真、仔细提醒,不能“留一手”,须知,“网红防晒丸”,失去消费者,是成不了“网红”的。再者,消费者更该醒醒。就“网红防晒丸”不防晒而言,外国的月亮不比中国的圆。商品也不一定都是外国的好。“不怕贵”可以理解,关键是要买对。有钱也不要任性。买得对不对、有没有效果才是首先必须考虑的。否则,受伤的首先是自己。况且,所谓“网红”,除了一些商家极尽“鼓吹”之能事之外,也正是由一些盲目的消费者无形之中“捧红”了的。
文/周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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