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 发表于 2017-7-29 18:00:47

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练习题(9)

41.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划分为( )。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精神病人
    42.取得法人资格的条件有( )。
    A.依法成立                         B.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C.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D.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3.行政行为的效力内容是指( )。
    A.确定力、约束力                  B.执行力,追溯力
    C.确定力,制约力                  D.执行力
    44.下列处罚当事人享有听证的权利有( )。
    A.警告                             B.责令停产停业
    C.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D.罚款数额较大
    45.《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行政处罚原则主要有( )。
    A.处罚法定原则                   B.处罚公正、公开原则
    C.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D.救济原则
   
   
        参考答案及解析
    41.【答案】ABC。解析: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42.【答案】ABCD。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一)依法成立。即法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社会组织。在我国,成立法人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根据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如机关法人一般都是由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的。二是经过核准登记而成立。如工商企业、公司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成为企业法人。(二)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法人必须拥有独立的财产,作为其独立参加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独立的财产,是指法人对特定范围内的财产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独立支配,同时排斥外界对法人财产的行政干预。(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是其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标志符号。名称应当能够表现出法人活动的对象及隶属关系。经过登记的名称,法人享有专用权。法人的组织机构即办理法人一切事务的组织,被称作法人的机关,由自然人组成。法人的场所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或社会活动的固定地点。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指法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法人的组成人员及其他组织不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责任,同样,法人也不对除自身债务外的其他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43.【答案】AD。解析:行政行为的效力内容应当包括先定力、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先定力是其他所有效力的前提,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是行政行为效力内容的四个方面。
    44.【答案】BCD。解析: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和较大数额罚款(北京市规定对公民处以超过1000元,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超过3万元)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必须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45.【答案】ABC。解析:行政处罚的原则,是指对行政处罚设定和实施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行为准则。《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的原则作了明确规定:(一)处罚法定原则。它是指行政处罚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包括四个基本要求:(1)处罚设定法定;(2)实施处罚的主体法定;(3)处罚依据法定;(4)处罚程序法定。(二)处罚公正、公开原则。它是指行政处罚的设定与实施要公平正直,没有偏私。(三)一事不再罚原则。它是指针对行政相对人的一个违法行为,不能给予多次的处罚。(四)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原则。(五)保障权利原则。即指在行政处罚中要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它要求:不应让无辜的人遭受处罚;要使违法的人得到公正的处罚,受到违法处罚的人得到补救。因此,法律赋予相对人在处罚的过程中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申请复议权、提出诉讼权以及赔偿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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