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 发表于 2017-6-21 17:27:19

2017招警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理学-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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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作用分为法的规范作用和法的社会作用。
(一)法的规范作用
1.指引作用。指引作用的对象是本人的行为。法的指引属于规范的指引。
2.评价作用。规范作用的对象是其他人的行为。评价作用的后果表现为合法或者非法。
3.预测作用。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之间相互的行为。凭借法律的存在可以预先估计到人们相互之间会如何行为。
4.强制作用。强制作用的对象是违法者的行为。可以通过制裁违法犯罪行为来强制人们遵守法律。
5.教育作用。教育作用的对象是一般人的行为。通过法的实施使法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包括示范作用和示警作用。
(二)法的社会作用
法的社会作用存在与三个领域,即社会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思想文化生活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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