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 发表于 2017-3-14 19:27:45

公共基础知识行政法:公务员的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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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员享有以下权利:
    1.执行公务权,获得履行职责所必须的工作条件;
    2.身份保障权,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公务员的身份和职务受法律保障;
    3.工资福利权,获得工资报酬和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4.参加培训权,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以适应工作的需要;
    5.批评建议权,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6.申诉控告权,对有关处分和处理决定提出申诉,对有关机关和负责人滥用职权和其他违法行为提出控告;
    7.辞职申请权,可以出于个人原因提出不再继续担任公务员;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公共基础知识考题日趋多样化和灵活。考生们对如何快速掌握考试知识点、有效提高考试成绩非常关心!华图教育网从考生备考角度出发,研究总结复习备考的方法和技巧问题,帮助考生快速掌握核心要点,突破记忆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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