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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机构考录公务员体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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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4 20:5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全省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精神,现将我市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关于全省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体检采取等额方式。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报名及交费
参加体检的人员请于2018年4月26日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3:00至6:00时,携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二寸与笔试准考证同底免冠照片1张,到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顺庆区玉带中路二段111号)三楼考试中心大厅报名,领取体检通知书和体检表。
体检费500元/人,由体检医院于体检当日直接收取。逾期未报名或未在医院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时间
2018年4月27日。请体检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体检表于2018年4月27日早上7:00时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大厅集中,证件不齐者或迟到者取消体检资格。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录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报考市监狱职位考生除外)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查询体检结果通知发布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特别提示:请体检考生于体检次日后随时关注南充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ncpta.gov.cn/发布的体检结果查询通知)。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点击下载>>>
南充市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s49.xls (24.5 KB, 下载次数: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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