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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国考国务院研究室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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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24 17: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国务院研究室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准考证号为序)(见附件)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8年2月26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gys2018zl@163.com。
(二)标题统一按“姓名×××(准考证号:XX)确认参加面试”。
(三)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我确认参加国务院研究室2018年度公务员录用面试,紧急联系人手机号,本人身份证号码。
(四)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于2018年2月26日17时前发送扫描件至gys2018zl@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18年2月28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文津街7号国家图书馆古籍馆门口;邮政编码:100034;收件人:招录人员;电话:010-55602730):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截止时间请参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2018年3月8日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和有关测试(不计入总成绩)等工作(9:00至12:00),届时请考生备齐材料原件,并且按照以上顺序进行整理。集合时间:3月8日8:30。集合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文津街7号国家图书馆古籍馆门口。
五、面试安排
(一)3月9日,报考综合研究二司主任科员(200110001024)职位、宏观经济研究司主任科员及以下(200110002013)职位考生进行面试。
(二)3月10日,报考发展战略研究司主任科员及以下(200110003017)职位、信息研究司主任科员及以下(200110005014)职位考生进行面试。
(三)面试时间:面试于9:00开始。当天面试的所有考生须于当天8: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面试地点报到抽签。截至面试当天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四)集合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文津街7号国家图书馆古籍馆门口。
六、面试形式
上午结构化面试,下午无领导小组讨论。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且还应达到85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面试成绩×50%。
八、注意事项
考生应按公告要求提供有关资料,按时到达面试、体检集合地点,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方式:010-55602730(电话)
010-63097803(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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