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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四川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务员考录资格复审递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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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1 18:53: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资格复审出现放弃及不合格等情况,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2017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相关规定,现将凉山考点招录工作资格复审递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人员
详见附件《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
二、时间
2017年12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地点
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二楼大厅法官会见室。
四、需提交如下材料
考生本人应按照资格复审公告公布的时间、地点,携带《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贴上近期免冠照片,另交同底照片1张)、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教育部认可的学信网或学位网打印的相关学历证明、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和手续(《会计从业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其中:
1.2017年高校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已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3.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五、注意事项:
1、参加本次复审的考生本人需带齐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不按规定提交有关资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
2、工作人员收取考生资格复审资料后将再次核对、审查,凡发现考生信息与报考职位条件不符者,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退还考生面试费。
3、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考务费为80元。
4、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纪律要求: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将即时取消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责任自负,并将视情况进行通报或责任追究。
点击下载>>>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s53.doc (28.5 KB, 下载次数: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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