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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考行测备考:刑法基本常识(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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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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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9 18:02: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犯罪中止
    一、犯罪中止的概念: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的中止行为与中止形态的关系:中止行为是中止形态的决定原因;中止行为不是犯罪是刑法所鼓励的,而中止行为是犯罪的状态。
    二、犯罪中止的特征:1、中止的时间性
:发生在犯罪过程中。2、中止的自动性:能达止的而不欲。产生的原因:悔悟、同情心、惧怕刑罚、争取宽大等。3、中止的客观性
:中止主观上是一种意志的放弃;客观上还要有中止的行为。4、中止的有效性:没有发生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但可能发生其他结果。
    三、中止犯的刑事责任: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在这一章中只有中止是应当。酌定的情节又不同,预备是三种全有,未遂无免,中止无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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