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270|回复: 0

2016年国考行测备考:法律常识之国家机构

[复制链接]

63万

主题

63万

帖子

190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07966
发表于 2017-7-29 18:02: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机构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性质、地位、任期
    全国人大是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又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在整个国家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每届任期五年。
    2.主要职权
    (1)修改宪法和监督法律的实施;(2)制定和修改国家基本法律;(3)对国家机关重要领导人进行选举、决定和罢免;(4)决定国家的重大事项;(5)最高监督权;(6)其他应当由它行使的权力。
      (二)全国人大常委会
    1.性质、地位、任期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经常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又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与全国人大是隶属关系,全国人大常委会必须服从全国人大;每届任期五年(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任期不受此限)。
    2.主要职权
    (1)立法权;(2)宪法和法律解释权;(3)审查和监督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合宪性、合法性;(4)审批权;(5)重大事项决定权;(6)监督国家机关的工作;(7)人事任免权;(8)全国人大授予的其他职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新都网

GMT+8, 2025-12-3 06:10 , Processed in 0.056085 second(s), 9 queries , Win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