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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村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司法制度之司法的调整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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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5 18: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导语】中公大学生村官考试网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村官考试。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村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资料《司法制度之司法的调整功能》。
我国司法制度的调整功能主要是通过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来实现的。
人民法院审判的民事案件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关于公民的婚姻家庭关系、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方面的纠纷案件;二是关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经济损害赔偿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经济纠纷案件;三是关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有关劳动争议的案件;四是关于涉外经济纠纷案件,包括涉外合同、海事商事案件。普通人民法院和海事法院审判民事或海事、海商案件,主要依据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劳动法、合同法、房地产法、海商法等法律、法规,查明案件事实,分清责任,明确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制裁违法行为,从而调整人身、财产等社会关系,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而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推动社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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