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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公务员面试热点:制定专车服务法治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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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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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3 17: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在一些私家车通过“四方协议”,移花接木进入专车市场运营。即专车平台先将私家车挂靠在租赁公司名下,再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聘用车主,从而签订一份由软件平台、汽车租赁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司机共同签订的协议。这样接入平台的私家车到底算不算“黑车”?不久前,多个城市交通执法部门,以非法运营之名,对多个互联网专车服务平台进行了查处,又一次在网上引起巨大争议。
依照现行法律法规,交管部门的查处行为是合法合规。但是,从“以人为本”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视角,专车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出行服务创新,优化了资源配置,缓解出租车供需矛盾,有效帮助市民出行,减少环境污染。
但是无论是从国家的法律法规层面还是从政府的监管层面来看,专车管理这一块都是空白,专车从现有法律角度讲属于非法的运行状态,乘客和司机的权益均不能得到有效保护,所以,应尽快调整相应的法律法规,把专车服务纳入法治框架。
对此,我们具体建议如下:
一、从目前的情况看,“专车”应与“出租车”采取不同的定位,吸引不同的目标客户,满足公众多样化、个性化的出行需求。
二、由政府制定出符合时代发展特征、让专车运营合法化的法规政策,从而将专车纳入相关的监管体系里,让其拥有合法的市场地位,进而优化城市交通运输服务效率和质量。
三、一些专车服务平台承诺的对驾驶员进行资格审核,包括司机驾龄、驾驶记录、犯罪记录。这些承诺需要落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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