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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热点:对虚假悲情营销需规范自媒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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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6 20:5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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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一则关于四川凉山盐源县苹果的帖文在网上引发关注。帖文配发了数十张照片,多数都是老人、小孩的照片,文字描述得十分悲惨,将盐源苹果描述为“丑苹果”。帖文还提到一个五年级的小女孩,家里有3万斤的苹果待售,还配上小女孩哭泣的照片。对此,盐源县政府紧急发布声明称,帖文内容严重不实。
    |公考角度中公解读*
    [提出观点]
    虚假悲情营销涉嫌触犯法律。上述商家行为是一种虚假宣传,行政机关可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包括广告的制作者、发布者和经营者,都应受到相应的处罚。面对虚假悲情营销,不仅需要官方及时发声以正视听,同时也应该通过法律手段,让这样的失信行为得到惩戒。
    [综合分析]
    虚假的悲情营销,会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一则,编造故事是对消费者的蒙蔽,更是对他人爱心的欺骗;二来,如此蓄意夸大果品滞销严重程度,也容易导致苹果价格的不合理波动;再者,此举或能在短期内增加部分果农的销量,但从长期来看,会伤及果农的整体利益,对当地苹果整体品牌销售弊大于利。这样的营销做法,不仅短视,还严重违背了商业道德。
    对待层出不穷却由屡试不爽的虚假悲情营销,不能仅止于吐槽。于农户,即便存在滞销问题,也应秉持实事求是原则,通过市场和相关部门获得帮助。而一些自媒体账号,蓄意夸大产品滞销严重程度甚至故意营造悲情场面,不仅有制造谣言之嫌,更会构成虚假宣传、欺诈营销的不当行为,终难逃道德谴责以及相应的法律惩治。
    [参考对策]
    借助自媒体平台发布的不实虚假宣传应当引起警示。一方面,自媒体账号发布内容同样不能突破法律边界,无论是自媒体运营者,还是自媒体服务平台,都需要加强内容审核,谨防自媒体成谣言滋生地;另一方面,网友也应保持理智的态度,对悲情营销须从官方渠道进行核实,谨防爱心被不法分子利用。
    与批判打击虚假悲情营销同样重要的,是全方位拓宽农副产品销售渠道,唯有如此,违法违规的销售渠道和套路才会逐渐失去市场。如若不然,一方面,这些虚假悲情营销就会有生存的空间;另一方面,一些被忽悠的农户也会因此背上欺骗消费者的骂名。消费者和果农的“双输”,最终只便宜了中间用低廉营销成本“赚差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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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对虚假悲情营销别止于吐槽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作者:杨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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