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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考试:细品故意犯罪的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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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1 19:5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导读】
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细品故意犯罪的形态》,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事业单位考试中,故意犯罪的形态是高频考点,尤其省直、市直对该考点更是多次以案例的形式考察。因此这次通过一道真题的分析来帮助学员梳理该考点中的重难点。
【例题】甲因父仇欲重伤乙,将乙推倒在地举刀便砍,乙慌忙抵挡喊着说:“是丙逼我把你家老汉推下粪池的,不信去问丁。”甲信以为真,遂松开乙,乙趁机逃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不成立故意伤害罪
B.甲成立故意伤害罪中止
C.甲的行为具有正当性
D.甲成立故意伤害罪未遂
【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犯罪预备的特征主要有两个:一是发生在准备阶段,二是犯罪预备在准备阶段基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停止下来。犯罪未遂的特征主要有两个:一是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停止下来;犯罪中止的原因有三个:中止的及时性,即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中止的自动性即行为人意志以内的原因停止;中止的有效性即在犯罪完成以前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放弃犯罪结果的发生。本题中,甲在实施故意伤害罪的过程中虽然遇到了意志以外的障碍,但甲此时已将乙控制住,完全可以继续实施重伤行为,但甲经过内心考虑再三松开了乙,故成立犯罪中止。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
【练习】村民张某与同村李某结怨已久,某日夜晚,张某趁黑夜将李某家柴垛点着,想烧死紧邻柴垛的李某一家。但是,他点完火回家不久,恰巧当晚下了一场暴雨,将张某已经点着的火给熄灭了。下列关于本案的表述,正确的是。
A.张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既遂
B.张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C.张某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D.张某的行为不属于犯罪
【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A项错误。犯罪既遂指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行为人的行为具备了某种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故意杀人罪既遂要求发生受害人死亡的实害结果,本案李某并没有死亡;B项正确。犯罪未遂首先要求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刑法中对“着手”的判断标准为行为人的加害行为对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造成直接、现实、紧迫和高度的危险,本案中张某点火的行为此时已经对李某的生命权造成直接、现实、紧迫和高度的危险,满足刑法中着手的判断;其次要求犯罪基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停止下来,本案中由于暴雨天气熄灭了火焰,导致李某幸免于难,并非张某主观所致,符合题意;C项错误。犯罪中止必须基于行为人意志以内的原因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D项错误,张某的点火行为已经构成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具备犯罪的基本特征。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
【方法总结】: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都是基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发生,只是发生在阶段不同,犯罪预备发生在准备阶段,犯罪未遂发生在着手之后,犯罪既遂之前的阶段;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可以通过弗兰克公式判断:能而不欲是犯罪中止;欲而不能是犯罪未遂。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你懂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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