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69|回复: 0

公共基础知识考点:关于刑法的几个考点

[复制链接]

63万

主题

63万

帖子

190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07966
发表于 2018-6-8 18: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华图教育网整理了2018公共基础知识题库及答案、公共基础知识模拟题、公共基础知识练习题、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重点、公共基础知识指南等,希望帮助考生快速顺利的掌握2018公共基础知识考点。
    公共基础知识考点:关于刑法的几个考点
    人最大的恶,莫过于犯罪。犯罪必将要接受国家的惩罚,但是用什么惩罚、如何惩罚,就很考验法律实用技术和公平公正的人心平衡。在我们实际的各类考试中,刑法和犯罪也是必考知识点,下面我们将通过几个常考真题给大家来强化一下相关知识:
    真题1:甲国人和乙国人在我国国际航班的飞机上斗殴,造成丙国人人身伤害,请问适用()国刑法。。
    A.甲 B.乙 C.丙 D.中国
    本题比较简单,选D。但是它考察了一个知识点:在一国领陆(水、空)以及属于该国的船舶和航空器上犯罪,适用该国法律管辖。本题虽然出现过甲、乙、丙三国人,但是他们犯罪的地点是在中国的飞机上,所以根据刑法的属地管辖原则,适用中国刑法。
    真题2:下列行为构成犯罪的是()。
    A.赵某,醉酒驾车撞死人
    B.刘某,13岁,盗窃50万元财物
    C.张某,遭人抢劫奋起反击,将对方打成重伤
    D.王某,为躲避仇人追杀,抢路人摩托车逃跑
    本题答案选A。主要考点是:醉酒的人犯罪,要负刑事责任;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是犯罪排除事由,不负刑事责任。
    真题3:(多选)小王,15岁,下列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的是()。
    A.故意伤害致人轻伤
    B.强奸少女
    C.抢夺财物
    D.盗窃自行车
    本题有一定难度,答案选ACD。主要考点是: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故意杀人、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和投放危险物质罪(即“八大罪状”—故杀强抢,贩放爆投),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且应当从轻减轻处罚,且不适用死刑。
    真题4:(多选)下列人员可以假释的有()。
    A.王某,贪污罪,被判有期12年
    B.李某,累犯
    C.陈某,抢劫罪,被判有期6年
    D.古某,爆炸罪,被判有期9年
    本题难度比较大,答案为ABD。知识点: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本题,很显然,A虽然被判12年,但是它不属于暴力犯罪,因此可以假释;C、D虽然罪名属于不能假释之列,但是它的刑期达不到10年以上有期或无期,故也可以假释。
    真题5:赵某入室盗窃,被主人发现,他为了逃跑,打伤主人。赵某所犯罪名是()。
    A.盗窃罪 B.故意伤害罪 C.抢劫罪 D.非法入侵住宅罪
    本题涉及“转化型抢劫罪”,有点复杂,答案选C。知识点:《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即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新都网

GMT+8, 2024-11-18 16:23 , Processed in 0.060965 second(s), 9 queries , Win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