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215|回复: 0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考试要点

[复制链接]

63万

主题

63万

帖子

190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07629
发表于 2018-5-24 19:58: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8公共基础知识题库|行政能力测试复习资料| 申论答题技巧
法律知识 政治知识 |科技知识 经济知识 |公基复习|行测题库考试题库
【导读】
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考试要点》,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制定监察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监察法共9章69条,规定了总则、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监察程序、反腐败国际合作、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法律责任等,保障监察机关行使职权于法有据。现将《监察法》里涉及到的考点进行梳理。
一、性质
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
二、组成和任期
国家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三、监察机关和其他机关的关系
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四、监察对象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五、调查权限
留置: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二)可能逃跑、自杀的;
(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
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练习:最高国家监察机关是()。
A 最高人民法院
B 最高人民检察院
C 国务院
D 国家监察委员会
答案: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法律监督机关,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故本题答案为D。
更多法律知识,请访问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新都网

GMT+8, 2024-7-2 05:33 , Processed in 0.082216 second(s), 9 queries , Win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