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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热点:食品安全的“吹哨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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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27 18: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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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会同财政部印发新修订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办法》共六章二十八条,分总则、奖励条件、奖励标准、奖励程序、监督管理和附则,突出社会关注热点,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一是扩大适用范围。将适用范围从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扩展到“四品一械”全领域,实现全覆盖。
二是设立内部人员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规定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内部人员举报的,可在奖励标准上追加奖励金额。同时,明确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禁泄露举报人的相关信息。
三是提高举报奖励标准。将各等次举报奖励的最低额提升到原来的两倍,同时根据各地举报奖励实施情况,将单次举报奖励限额从原先的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四是明确重大案件奖励的情形和标准。对于“举报涉及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等4类有重大社会影响且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举报,奖励金额不少于30万元。
五是进一步完善匿名举报奖励。细化了原先规定,规定了匿名举报奖励的领取方式和程序。
六是建立纠错机制。举报人对奖励等级、奖励金额有异议的,可向实施举报奖励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复核请求。
此外,《办法》还细化了奖励条件,完善了奖励程序,并授权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对奖励决定、审批、发放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
【中公预测】
国家食药监总局印发了新修订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对奖励条件、奖励标准、奖励程序等内容作出了修订,其中明确提出将各等次举报奖励的最低额提升到原来的两倍,同时根据各地举报奖励实施情况,将单次举报奖励限额从原先的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对此,请谈谈你的看法。
【中公答案】
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频发,几大顽症,其中首要的治理难题是“发现难”。不过,再隐蔽、再狡猾的不法行为,终究需要企业员工去完成,经营者骗得了消费者和监管者,却瞒不过企业内部员工的眼睛。
外国有一种“吹哨人”制度,即食品药品企业的员工受到外部激励,“反戈一击”,在道德感和利益的双重驱使下,站出来举报企业的不法行为。在我国,近年来曝光的一些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如南京冠生园月饼事件、上海染色馒头事件、上海福喜事件等,举报人都是企业内部员工,他们从违法生产线上的一员变成食药安全的维护者。
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吹哨人”制度堪称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的一个利器。建立“吹哨人”制度,重金奖励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因为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内部员工举报企业的不法行为,往往意味着丢掉饭碗,甚至面临着各种难以预知的风险。他们在担当“吹哨人”之前,势必要算算成本收益账,当可能获得的收益高于可能付出的成本时,他们才更愿意勇敢地站出来。所以,政府承诺的奖励必须充分兑现,这样才能形成正向激励,鼓励更多企业内部员工勇当“吹哨人”。
除了重金奖励,还须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吹哨人”的一次举报就可能断了违法者的财路,甚至让违法者倾家荡产,他们势必对“吹哨人”恨之入骨。因此,保护举报人,不泄露举报人的相关信息,避免他们被打击报复,应当成为“吹哨人”制度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吹哨人”制度使得每个食药企业的每个生产销售流程都时刻处于监督之下,经营者势必更加小心谨慎。但不要忘了,维护食品药品安全,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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