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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公务员面试热点:控烟非儿戏 失职须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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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 17:53: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背景新闻】
  中国女生李颖近日起诉了哈尔滨市铁路局,起因是她在从北京前往天津、由哈尔滨市铁路局运营的K1301次列车上闻到了刺鼻烟味。
    据澎湃新闻报道,14日下午,澎湃新闻从北京铁路运输法院获悉,目前法院已受理此案,且定于8月24日开庭。
    “他们是在吸烟区抽的烟,但是整个车厢都是那股烟味。”李颖称,在列车吸烟处抽烟的人除了乘客,还有不少工作人员,而其他乘客也都见怪不怪,并没有人去劝阻抽烟的人。
    对此,李颖请求法院判决哈尔滨市铁路局赔偿其购票款102.5元,支付原告律师代理费以及本案诉讼费,取消有关站台及该趟列车内的吸烟区、拆除烟具,并禁止在上述区域吸烟,同时赔偿精神损害费人民币1元,以及原告为减少烟霾所购置的口罩费用人民币19元。
    14日晚,中国控制吸烟协会专家委员、北京义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振宇说,之前没有人因为公共场所吸烟而起诉经营者或者管理者,而这是第一次,所以该案“意义重大”,有助于推动普通列车禁烟,可以称之为“中国公共场所无烟诉讼第一案”。
    “在普通列车上吸烟一样有火灾危险,而且二手烟、三手烟对乘客,尤其是未成年人乘客危害也很大。普列禁烟,有法律依据、有现实必要性,而且能做到,就看铁路部门的决心了。”王振宇说。
    【热点题目】
    近日,开学即将上大一的河北女生李颖起诉了哈尔滨市铁路局,起因是她在从北京前往天津、由哈尔滨市铁路局运营的K1301次列车上闻到了刺鼻烟味。目前,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已受理此案,对此,你怎么看?
    【热点解析】
    公共场所的控烟活动,不能只靠政府推动,管理者监控和“瘾君子”自律,更要靠的是全民参与,勇于监督,尤其是像李颖同学一样的较真诉讼,更启示了我们,不作公共场所控烟的“沉默者”,才是不可或缺的巨大推动力。
    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喊了多年,各地也不乏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条例,但控烟效果并不理想,几乎变为了一纸空谈。原因无外乎以下几点:第一,遭受二手烟污染的受害者三缄其口的沉默选择。比如有同事在办公室吸烟,可能许多人会觉得受到困扰,但是又不好意思说对方,只好忍着。 而且大家甚至对这种行为有点麻木,好像这种坏习惯已经被默认了。
    第二,制止公然吸烟无法可依。而且部分吸烟者认为在公共场合、办公室吸烟是自己的权利。而部分意识到自己受到“二手烟”危害的市民,想制止室内、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却没有依据”。虽然我国禁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远远不够,直至目前,国家尚无一部在一定范围内控烟、禁烟的法律。
    面对以上令人无奈的现实,河北女生李颖以其勇于较真的公民担当,发起的首例“公共场所无烟诉讼案”将监督失责、控烟不力的哈尔滨铁路局告上法庭,令人欣喜。此案的结果固然重要,但其更大的价值在于带给社会的警示与反思。
    一是火车由于空间的限制,更应该像动车一样取消“吸烟区”。由于人员密集,相对封闭和空间相通的火车运输,很难阻止“吸烟区”的烟雾外泄。借鉴高铁列车全程、全车、全域严禁吸烟的“样板”,火车普列也当取消“吸烟区”。
    二是铁路运输的运营管理部门,应严格监督并带头落实车厢内明确写有“禁止在车内各部位吸烟”的“安全须知”,也要有效阻止“吸烟区”所产生的烟雾外泄。比如可以在车内广播,反复播放禁烟提醒。遇到类似无视规定依然在公共场合抽烟的人员,要及时予以制止和处罚,增加其违法成本。
    三是二手烟受害者莫当公共场所控烟的“沉默者”。作为矫正陋习,移风易俗的公共场所控烟行动,不能只靠政府,面对二手烟,市民要主动制止,拒绝当沉默的大多数。媒体应该要行动起来,比如播放禁烟宣传片,提升群众的责任意识。期待“公共场所无烟诉讼首案”能够激发对二手烟群起而攻之的依法维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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