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85|回复: 0

2018广东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保护消费者差评权

[复制链接]

63万

主题

63万

帖子

190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07966
发表于 2017-11-3 19: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背景链接*
近日,伍女士在网上点了个外卖“甜笋炒肉”,收到后发现几乎全是笋没有肉片,伍女士给了差评,没想到商家在伍女士的评论下回复“你是饭桶!”紧接着许多个莫名电话打给了伍女士。伍女士怀疑这是商家的报复行为,仅仅两天时间她就接到了400多个骚扰电话,有许多客户也碰到了和她一样的情况,只要一给差评商家就疑似打骚扰电话报复。面对质疑,商家回应:“拿出证据,不然我要告她诽谤。”目前伍女士已选择报警(10月24日看看新闻)。

2017110311371912019.jpg

2017110311371912019.jpg

|综合分析*
[现象分析]
毋庸置疑,差评权是消费者享有的、不容剥夺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对于质量很差的商品和服务,消费者自然有作出差评的权利。即便是质量合格的商品和“优质”的服务,由于“众口难调”,不同消费者的体验和感受也有所不同。哪怕对同一种商品甚至同一个商品,也会有弹有赞,褒贬不一,商家无权要求消费者统一口径,全部作出好评。凡是消费者基于自身感受和体验所作出的评价,都应予以尊重,哪怕该评价是过激和负面的,但只要没有明显的侮辱、诽谤情节,商家均应保持容忍,这是其基本义务。
但现实中,商家却选择性地对待这一监督权,欢迎好评,怒怼差评。有商家利用“呼死你”不断骚扰差评买家,或将其个人信息泄露给不良网站,或邮寄寿衣、冥币、粪便达到恶心差评买家的目的。这既是对正常市场秩序的破坏,也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犯。尊重和保护消费者的“差评权”,是保证电商健康发展的需要。可以想象,当有一天,消费者的“差评权”遭到无形剥夺,整个评价系统只剩下虚假的好评时,就不仅会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动力,而且必然影响电商的整体发展。
[参考对策]
在技术方面“设防”,加强对消费者行使差评权的保护。如运用大数据优势,追溯报复消费者的商家并将其列入黑名单直至踢出网购产业。采取技术手段在商家和消费者之间设置屏障,让商家看不到消费者真实信息。对评论进行匿名化处理,让商家不知道谁是真正的差评者。这样才能让消费者没有顾虑地行使差评权,进而让商品的评价更加真实透明,让网络购物环境更加公平有序。
加强法律体系建设。法律应明确保证消费者差评权的法律地位,把差评权通过司法解释纳入到相应的法律体系当中。尤其对于差评权及其行使,目前缺乏明确规定,因此很有必要出台相应措施加以明确。比如,对于对差评者连续电话骚扰、污辱甚至报复性伤害等侵权行为,可采取阻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对于情节严重,造成人身伤害,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应制定职业评价相关规定,发挥专业评价人的作用,进而让商品的评价更加真实透明。
》》申论热点丨政策背景丨事件背景丨深度解析丨经典范文《《
》》申论技巧丨写作技巧丨名言佳句丨申论范文丨申论频道《《
》》关注中公微信wwwoffcn,了解更多考公资讯
备注:以上材料来源于网络
原标题:保护消费者差评权要用好实名制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史洪举
原标题:保护消费者差评权刻不容缓 来源:东方网 作者:张国栋
(文章图片来源于网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新都网

GMT+8, 2024-11-16 23:56 , Processed in 0.074672 second(s), 11 queries , Win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