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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热评:看守所里的索贿不能止于个案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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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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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31 09:51: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很多被关押人员家属都会接到看守所电话,被告知送换洗衣服,随后家属就会被要求给被关押人员“打点钱”……华商报近期调查显示,在陕西榆林市榆阳区看守所,曾有民警以各种名目让关押人员家属“打钱”,甚至“最近新来了几个重刑犯”也成为要钱借口,目前受贿的民警已受到法律惩处,而相关管理漏洞依然存在,看守所民警索贿现象,可能不仅仅是个案。
    《水浒传》第九回写道,林冲发配沧州之初,管营就道:“你是新到犯人,太祖武德皇帝留下旧制,新来的配军,须吃一百杀威棒。”这杀威棒的妙处在于,可以重打,可以轻打,可以当时打,也可以过时“寄打”,生死之所系,全看犯人家属或亲友所使银子的多少。银子使得多,不仅可以免去皮肉之苦,还有可能成为牢狱中的座上宾,银子使得少或者干脆不使银子,那就等着收尸吧。
    小说毕竟是小说,不免虚构与夸张,但多多少少是现实生活的一种折射。由此可见,狱警“索贿”这种事,古已有之。而发生在榆林市榆林区看守所里的这一幕,则活脱脱就是一出现代版的“杀威棒”戏码。让人有些汗顔的是,古人索贿好歹还知道套上一个“杀威棒”的名目,而今人索贿则连这块遮羞布都不要了,直接就张口要钱。经人民法院认定,原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区看守所副中队长黄波在短短10个月时间内,总共向7名羁押人员家属索贿财物将近15万元。
    报道中的一句话尤其让人印象深刻,“黄波索贿的手段是赤裸裸的,毫无隐蔽性和技术含量,于是检察机关也就很快掌握了黄波的犯罪事实”。这一方面说明黄波的贪婪,最终多行不义必自毙,另一方面也暴露出,看守所里监管机制和权力约束机制的失灵乃至缺位。看守所由于其特殊性,是一个相对独立和封闭的空间,如果没有有效的监管,很容易变成一座“信息孤岛”,任由个人私欲无限膨胀。如此一来,再小的权力也会演变成极大的危害。更重要的是,由于职责原因,看守所民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犯人的切身利益,这便为民警“榨取”犯人的剩余价值创造了极为便利的条件。
    从此案来看,至少有几个问题是值得深思的。其一,为了让在押人员的家属给其贿送财物,黄波唆使身体比较好的犯人殴打、体罚其他在押人员。看守所里的“牢头狱霸”现象,被视为非正常死亡等诸多问题的根源,相关司法机关也曾多次发文或实施专项行为,严厉惩治这种现象,但是效果何在?其二,面对民警的索贿,犯人之所以乖乖就范,原因是“看守所里经常有人打,很凶”,那么日常监管哪里去了,还是说随意体罚犯人是一种常态?其三,事实证明,只要敢于举报,民警索贿的犯罪行为就会败露,但为何在长达10个月的时间里,犯人和其家属都选择了沉默?举报通道过于狭窄,还是在潜规则下,人们默认这是一种次选选择?
    近年来,看守所称得上是一个“新闻富矿”,发生过诸多蹊跷之事,犯人非正常死亡、杀警越狱、在押犯在狱中裸聊,甚至与人发生性关系……种种事实,都指向了看守所的管理漏洞与体制弊端。具体到此次民警索贿,显然也不能仅仅视为孤立的事情,更不能止于个案追责,而应革除积弊、全面改革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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