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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事:建设低保信息核对平台 能劳动低保户须每月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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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31 09:42: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时事政治:利用正在建设的低保信息核对平台,本市今后将对低保人群实行动态管理。其中,对于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家庭,将加强重点核查,一般每月复核一次,必要时随时核实。动态管理、全面核查核对,将最大限度减少“错保”、“人情保”、“关系保”,确保低保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实施。
    6月24日从市民政局获悉,2014年7月1日起,将施行新的《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办法》对完善本市最低生活保障认定条件、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加强动态管理和建立核对机制等工作提出新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工作。
    据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初本市就建立了低保人员核对中心,目前正加紧建设专门的核对平台。该平台将共享住房城乡建设委、银行、人力社保局等各个部门的信息,全面了解低保家庭的收入、财产等情况。和过去由居委会、村委会入户调查相比,核对平台可以掌握更多隐性收入情况。
    “薪金、租金、股息、红利、保险等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收入,以及离退休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辞退金、住房公积金等转移性收入,都将纳入家庭收入统计范围。”工作人员介绍。审核时,一旦发现申请者拥有两套及以上房产,或者拥有小汽车等,都将不能通过审核。
    在此基础上,本市将强化低保人员的动态管理。《办法》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根据低保家庭成员和其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及时为其办理低保金停发、减发或者增发手续。《办法》规定,区县民政部门要根据低保对象的年龄、健康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家庭收入来源等情况对其实行分类管理,并针对不同低保家庭,采取按年度复审、按季度复审、按月复审的方式,加强动态管理。
    对于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供养人员),可每年复核一次。对于民政部门管理的精减退职人员、因公(病)致残返城知青等传统民政救济对象,以及有重病、重残且收入基本无变化的低保家庭,可每半年复核一次。对于收入来源比较明确、变化不大的低保家庭,可每季度复核一次。对于收入来源不固定或不易确定,以及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家庭,应加强重点核查,一般每月复核一次,必要时随时进行核实,及时掌握低保家庭收入变化情况。
    同时,相关监管力度也将加大。《办法》要求,对于享受低保的家庭,区县民政部门应将其家庭享受保障情况在其居住地长期公示,并在区县政府和民政部门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目前,本市城乡低保对象共9.34万户、16.09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5.61万户、10.02万人,农村低保对象3.73万户、6.07万人,基本实现困难群众应保尽保的制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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