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206|回复: 0

综合基础知识备考:法的分类

[复制链接]

63万

主题

63万

帖子

190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07966
发表于 2017-7-27 23:4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4122510213281640.jpg

2014122510213281640.jpg

事业单位交流群:456665242| 重庆事业单位辅导课程|重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汇总
重庆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网为您提供2017重庆事业单位综合基础知识备考:法的分类,了解更多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请登陆重庆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网!
考点·法的分类
根据法的创制与适用主 体为标准来划分国内法一个主权国家制定的实施于本国的法律。
国际法国际法律关系主体参与制定或公认的适用于各个主体之间的 法律。
根据法的创制形式和表 现形式为标准来划分成文法国家机关制定和公布的,以文字符号形式表现出来的法律。
不成文法国家虽然认可其具有法律效力,但未以文字符号形式表现出 来的法律。
根据法的效力、内容与制 定程序为标准来划分根本法即宪法,是指在一个国家中,规定国家的最根本的经济、政 治和社会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组织和 活动的基本原则,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效力,制定修改需 要特别的程序。
普通法其内容一般是调整某一或者某些社会关系,效力低于根本法, 制定和修改必须符合根本法,程序较根本法要简单。
根据法的适用范围为标 准一般法对一般人、一般事项、一般时间、一般空间范围有效的法, 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如刑法、民法、婚姻法。
特别法对于特定的人和事,在特定的地区、时间内有效的法律。
根据法所规定内容的不 同为标准实体法所规定的主要是法律关系主体的实体权利和义务(或者准则、 职权)的法律。
程序法所规定的主要是保证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得以实施的 程序和方式的。

【练习题】 根据法律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可以将其划分为:
A.根本法与普通法 B.成文法与习惯法
C.一般法与特别法 D.公法与私法
【答案】C。解析:A 项属于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所作的分类;B 项属于根据法的创制形式 和表现形式为标准来划分;D 项属于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不同所作的分类。故本题答案选 C。
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重庆事业单位

2016120911122866840.png

2016120911122866840.png


关注微信公众号:重庆事业单位,获取更多考试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新都网

GMT+8, 2024-11-6 03:15 , Processed in 0.101775 second(s), 11 queries , Win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