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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政法干警民法学备考: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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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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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1 18:36: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导语:2017政法干警民法学题库、政法干警民法学教材、民法学试题、民法学简答题等政法干警民法学重点备考资料,查看更多民法学备考资料!加入Q群:284411841,及时获取更多考情资讯!
【问题】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的区别。
【回复】总结如下:
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
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一种可能性,还没有为民事主体带来实际利益。民事主体是否实际参加了民事法律关系,均不影响其享有这种资格民事主体参加到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后,才能实际享有的
包括民事主体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仅指民事主体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实际取得利益的可能性
内容和范围由法律加以规定,与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没有直接关系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其意愿实际参加民事活动时取得的,它直接反映着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
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主体人身的存在是不可分离的,民事主体不能转让或放弃,他人也无权限制或剥夺这种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则不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民事主体既可以依法转让或放弃某项民事权利,也可以依法被限制行使或被剥夺其原享有的某项民事权利

提醒大家,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想要通过考试就需要日积月累的学习,中公在这里预祝各位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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